捆綁3歲兒「小弟弟」瘀傷腫脹 離譜父判囚2年6月定讞

離譜父親捆綁3歲兒「小雞雞」成傷 。(圖:shutterstock/達志)

高雄市一名莊姓男子,2020年疑因對更換尿布之事感到不耐煩,竟拿不明線繩捆綁,導致3歲多的兒子陰莖瘀傷腫脹,幼兒園老師發現後報警處理,最高法院斥責莊男手段殘暴且極其危險,且幼童傷勢狀況亦尚未能完全復原,依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囚2年6月定讞。

莊姓男2020年離婚後獨自照顧幼子,3歲2個月的幼子之飲食、大小便、盥洗等事項,都由他負責,但他可能因對更換尿布之事感到不耐煩,或爲早日使幼子戒斷尿布等因素,而持不明線繩捆綁幼子陰莖根部處一段時間後再予鬆綁。

幼童陰莖受有腫脹及瘀傷等傷害,2020年4月20日幼童幼兒園老師發現幼童陰莖有異狀,園方立即通報高雄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社工及督導等人旋到場將幼童送醫驗傷。

一審及二審認定,莊男持不明線繩捆綁幼童之陰莖,手段殘暴且極其危險,所爲實不可取,且他犯後始終否認此部分犯行,難認其對自身行爲有何反省、後悔之意,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刑2年6月,莊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有家暴事件請撥打113保護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