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王鴻薇控「金屋藏潘」法院判造謠賠50萬 潘孟安籲立刻道歉

▲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杜冠霖/臺北報導

藍委王鴻薇去年稱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免費入住建商提供的北市豪宅、受財團供養,潘事後提民事訴訟求償150萬元;臺北地院今(23日)判決王鴻薇賠償50萬,並撤除貼文,可上訴。對於判決結果,潘孟安強調,真相不容污衊。他也呼籲王鴻薇立刻道歉,並刪除造謠貼文。肆意誹謗抹黑,就應該以訟止謗,盼這樣的司法判決,能端正風氣。​潘孟安指出,去年選舉期間,王鴻薇多次發文、召開記者會造謠抹黑,經過超過半年的訴訟, 臺北地方法院判決王鴻薇應賠償50萬元,並撤除造謠貼文。王鴻薇去年十二月召開記者會,抹黑他接受建商財團招待入住豪宅等不實毀謗言論,更在同日下午,在臉書造謠他接受財團供養,如今法院認證,王鴻薇就是在造謠污衊。​潘孟安表示,然而,今天司法判決結果出爐後,沒想到王鴻薇又再度在臉書上惡意造謠、攀扯,宣稱他拿不出租約、無法說明與承租助理之間的關係,真的是貽笑大方。

潘孟安指出,在去年王鴻薇召開記者會抹黑的當天,自己就拿出了租約和匯款證明,王鴻薇始終裝作看不見。這場訴訟王鴻薇從頭到尾都無法爲自己的造謠提出所謂的證據,「依她自己提出的資料,更證明她是造謠,卻不斷要我佐證根本不存在、根本不是事實的抹黑。」

潘孟安強調,從政以來,清廉一直是他的核心價值。非常遺憾在選舉期間,多次遭到王鴻薇抹黑造謠、惡意攻擊,令人不齒。要呼籲王鴻薇立刻道歉,並刪除造謠貼文。肆意誹謗抹黑,就應該以訟止謗,盼這樣的司法判決,能端正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