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潘孟安住光電集團豪宅一審判賠50萬 王鴻薇:堅持查到底

立委王鴻薇。圖/聯合報資料照片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爆料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擔任賴清德總統競選總幹事北上輔選期間,入住力能能源科技董事長楊宗名下價值五千萬元豪宅,潘提告求償一五○萬元。臺北地方法院認爲,王未盡查證義務,昨判賠五十萬元,並撤除貼文和影片,不得再利用網路或其他媒介散佈不實言論;此案可上訴。王鴻薇說,她會堅持下去查到底,揭弊除惡務盡,絕對不會向這些惡勢力低頭。

王鴻薇說,她身爲立委,爲民監督本於職責,揭弊內容皆有所本,已做完整查證,潘自始至終提不出本人租約及匯款證明,法官竟做出有利於潘的判決。她將提出上訴,以正官箴,絕不容朝堂之上,高官和財團利益交相賊;錯誤的能源政策,背後的官商勾結,黑道貪瀆橫行,對國家經濟建設,國人生活負擔影響巨大。

王鴻薇指出,力能能源近年在屏東縣拓展光電事業,天方能源則是力麗集團旗下力麒建設關係事業。力麗集團旗下能源公司天方、力能,也在屏東發展光電,與潘淵源不淺。是否有政商勾串問題本應受檢驗,她也都有出示相關事證,潘孟安本就應說明清楚,卻用司法手段來規避質疑,令人不齒。

臺北地院指出,潘孟安已說明租房原因,提出租賃書、匯款單、助理名片等證據,且潘爲替賴清德輔選,委由助理租房、與助理同住,沒有違背常情;王鴻薇僅憑潘孟安居住楊的房屋及天方公司在屏東有光電能源案,就發佈潘被財團供養的言論,未盡合理查證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