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涉上櫃公司掏空案 吳宗憲起訴
綜藝天王吳宗憲捲入上櫃公司聯明行動科技掏空案,13日遭到臺北地檢署起訴。吳宗憲因與聯明往來6000萬元,檢方認爲是「假交易、真借貸」違反證交法。
2011年7月,檢調追查上櫃公司聯明行動科技掏空案,查出前董事長許豐揚涉嫌違法挪用資金及違法借貸給親友、違法投資1億多元,檢調兵分8路搜索,將許男及楊姓前妻約談到案。
檢調進一步追查發現,許豐揚將挪用的資金其中6000萬元流入好友吳宗憲開的阿爾發光子科技公司,懷疑其中涉及假交易、真借貸,三度以被告身分約談吳宗憲。13日北檢全案偵查終結,依違反證交法起訴吳宗憲及許豐揚等10人。
檢調追查時,曾依違反商業會計法的被告身分首度傳喚吳宗憲,吳強調未涉及掏空案,接受復訊後被請回,並向媒體表示,「自己是不幹壞事的」。之後檢調再約談吳宗憲兩次。
當時吳宗憲向檢方表示,他跟聯明公司負責人許豐揚爲老朋友,這筆錢是雙方簽約的貨款,但檢方不採信。
檢調追查,聯明科技負責人許豐揚與前妻楊詠淇2人,2008年6月入主聯明行動科技,再以挪用、投資以及虛增營收等方式,掏空公司資產上億元,其中一筆6000萬元,在2009年元月間以購買阿爾發公司發光二極體(LED)名義,匯入吳宗憲所屬的阿爾發公司帳戶內,其中2000萬元進了許豐揚口袋,另外4000萬本票,吳宗憲找了別人換成現金。
在4000萬元本票到期前,吳宗憲先還2750萬元,聯明自己貼1250萬元,檢方認定他和許豐揚共同侵佔3250萬元,依違反證交法的背信、侵佔和僞造文書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