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美麗華家族爭產互告 黃世傑判4個月!侵佔部分無罪
▲黃世傑日前出庭時,對於被哥哥告相當無奈。(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美麗華家族內鬥,不僅導致大直美麗華影城歇業,美麗華百樂園總經理黃世傑和二姐黃秋香,因遺產問題被大哥黃世昌提告僞造文書等,臺北地方法院宣判,黃世傑在僞造文書部分,被判4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每日1000元折算,其餘被控侵佔遺產部分,獲判無罪。黃秋香則是通通無罪,全案可上訴。
日前黃世傑在開庭後表示無奈,兄弟姊妹鬧成這樣誰都不願意,不過也強調,一切都是照父親的指示執行。黃秋香則在開庭時表示,她只是依照父親遺囑處分自己的分配到的遺產。
▲黃世昌對認爲父親遺產遭侵佔,自己的印章也被盜刻拿去貸款,提告弟弟黃世昌、妹妹黃秋香侵佔及僞造文書。(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美麗華創辦人黃杏中2015年過世,二兒子黃世傑接班,但長子黃世昌不滿,認爲黃世傑、黃秋香姊弟倆私自將父親留下的5萬股傑昌公司股權,轉到黃秋香名下,黃世傑並且盜用他的印章,蓋在股東債權居次同意書上,並向新光銀行貸款1億元,因此對黃世傑、黃秋香提告僞造文書、侵佔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