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軍老虎落馬! 中共中央軍委房峰輝判無期徒刑
▲原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參謀長房峰輝(右)。(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新華社快訊,軍事法院依法對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原參謀長房峰輝受賄、行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案進行了宣判。判決指出,房峰輝犯受賄罪、行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的贓款贓物上繳國庫。
房峰輝落馬消息自2017年9月開始流傳。今年1月9日,房峰輝被查,隔天《解放軍報》刊登評論稱,要全面徹底肅清郭伯雄、徐才厚流毒影響,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任重道遠。
新華社先前報導指出,房峰輝嚴重違反中共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中央八項規定和軍委十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涉嫌行賄、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情節極爲嚴重,數額特別巨大,影響極其惡劣」。
▲習近平上臺後,對解放軍採鐵腕反腐措施。(圖/翻攝自新華社)
報導說,房峰輝「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兩面派做兩面人」,政治上蛻變、經濟上貪婪,「嚴重損害黨的事業和軍隊形象」,經中央軍委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房峰輝開除黨籍處分。
房峰輝,原名馬咸陽,陝西省旬邑縣赤道鄉人,中國人民解放軍上將,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委員,中央軍委委員,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1998年晉升少將軍階,2005年7月晉升中將軍階,2010年7月19日晉升上將軍階,2018年因爲貪污案被中央軍委開除軍籍、取消上將軍階;隨後被中共中央開除黨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