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境外+3!20多歲女「陰性報告不符規定」入境自費採檢確診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公佈新增3例新冠肺炎境外移入,分別自菲律賓(案814)、多明尼加(案815)及法國(案816)入境。其中案815是20多歲女性,入境陰性報告不符規定,入境自費採檢確診。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圖/記者李毓康攝)

案814爲菲律賓籍30多歲女性移工,去(2020)年12月10日來臺工作,持有登機前3日內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入境後至集中檢疫所檢疫,迄今無症狀個案12月23日接受檢疫期滿前採檢,結果爲陰性,檢疫期滿後由仲介安排至宿舍自主健康管理,期滿後於今年1月1日由僱主安排至醫院自費採檢,於今日確診。已掌握個案接觸者共1人,爲宿舍管理員,因與個案接觸時間較長,且未戴口罩故列居家隔離。

▲新增3例境外移入COVID-19病例,自菲律賓、多明尼加及法國入境。(圖/翻攝自Facebook/衛生福利部

案815爲本國籍20多歲女性,去年2月至多明尼加訪友,今年1月1日返國,迄今無症狀,因入境時提供之檢驗陰性報告不符規定,於機場自費採檢,並於今日確診。已掌握個案同班機前後二排座位旅客共1人,列居家隔離。

案816爲本國籍40多歲女性,長期於法國工作,去年10月初曾在當地社區採檢站採檢確診,但未就醫治療,後續於法國期間多次採檢均爲陰性;個案今年1月1日獨自返臺,持有登機前3日內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入境後至住處居家檢疫,迄今無症狀;個案於1月2日申請外出奔喪,由衛生單位安排至醫院自費採檢,於今日確診。已掌握個案同班機前後二排旅客共5人,及同住接觸者2人,列居家隔離。

日前指揮中心也公佈秋冬專案,列出「8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由地方政府裁罰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指揮中心再次提醒,民衆應做好手部衛生與咳嗽禮節;外出若無法與他人保持社交距離,請全程佩戴口罩。自國外入境時,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應主動通報機場及港口檢疫人員並配合防疫措施

返國後應落實14天居家檢疫,如出現疑似症狀,請聯繫衛生局各縣市關懷中心,並依指示就醫,切勿搭乘大衆運輸工具;就醫時,請務必告知醫師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及是否羣聚(TOCC),以供及時診斷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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