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北市「章魚裡」里長涉貪39萬 辯「錢沒進口袋」下場曝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北市士林區有「選舉章魚哥」之稱的天玉里,其無黨籍里長潘錦雄遭爆從2016年至2021年來涉嫌浮報里民建設經費等經費,並接受業者賄賂,6年來共貪污39萬餘元,檢方依貪污等罪將他起訴。法院開庭時,他委屈指出「錢沒進口袋」。全案經歷近2年審理,士院今(31)日依貪污等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

士院今宣判,判處潘錦雄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向公庫支付50萬元;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接受6場法治教育課程,全案可上訴。

據檢方調查,潘錦雄自2014年擔任天玉里里長,從2016年開始陸續要求包括潤達綜合園藝等在內的8家廠商,開立與實際施作不符的假髮票及收據,透過不知情的裡幹事將文件送交士林區公所等機構覈銷。士林區公所每年撥款30萬元作爲裡鄰建設經費,潘錦雄利用虛假覈銷單據,將撥款存入天玉里公款帳戶後,挪用差額爲己所用。

此外,潘錦雄還虛構一名清潔人員,藉此僞造相關契約與領據,詐領薪資共計2萬4千元。他也曾於2017年、2020年間,先後以索賄及少支付工程款方式,向滅火器檢測承包商李姓負責人索取共計3萬元賄款。

2022年12月,檢方依貪污、商業會計法及僞造文書等罪,對潘錦雄提起公訴,並請求法院追徵其犯罪所得。檢方指出,潘錦雄的行爲犯意各別、行爲互殊,屬數罪,建請法院分論並罰,且沒收或追徵39萬8372元犯罪所得。

此外,涉案的8家公司負責人中,春發禮儀社負責人因已去世未被起訴,其餘7人則因配合檢方調查,分別支付3萬至6萬元緩起訴金,獲緩起訴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