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裡長落選人送陸快篩 辯稱:還沒決定參選不算賄選
內湖清白裡裡長落選人邱瑞蓮被控賄選等罪,4日開庭結束後與先生陳文中快步離開士林地院。(李文正攝)
北市某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邱瑞蓮,去年參選內湖區清白裡裡長落選,檢察官起訴她去年5月間自大陸輸入6000支快篩劑發送給里民,違反選舉罷免法、反滲透法,士林地院4日召開準備程序,邱瑞蓮以及先生陳文中均否認犯罪,聲請勘驗國民黨黨部協調會錄音檔,證明去年7月7日有想要參選,但尚未下定決心,發送篩劑與參選無對價關係,法官諭知11月15日上午9點半續行準備程序。
61歲邱瑞蓮否認犯罪,並稱當時想要參選,但還沒下定決心。法官詢問,若沒有要參選,黨部怎麼會開協調會?辯護人回答,當時還沒有確定,只是可能要參選,發送快篩劑與賄選之間,必須考量主、客觀因素,若還沒有決定,會影響到對價關係的認定。
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部分,食藥署認定,快篩劑上包裝上印有「抗原檢測」字樣涉及醫療器具,辯護人認爲證明力堪慮,而且依法是「未經覈准輸入意圖販賣」,邱瑞蓮是發送給社區里民,並不是賣給市場,並無違法的事實。陳文中的辯護人則稱,2021年5月疫情嚴峻,政府開放每人每次可以輸入100劑,60人從大陸輸入的,有些人說是「自己要買的」,也可以傳來作證。
起訴指出,邱曾擔任福建省某綜合實驗區社區居民委員會社區營造師,去年5月間,透過大陸人士,申報進口測試試劑盒,每盒5支共1200盒,收受滲透來源資助,作爲賄選使用,並找來人頭規避每人每次100支的規定,並在6月間,製作傳單,發佈「清白裡裡民、設籍清白裡裡眠」,每人可到社區發展協會領取1盒快篩劑,同時一併發送邱瑞蓮服務處的名片,約定投票支持邱瑞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