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海發3點聲明喊無辜 林克穎:人權組織陪審願回臺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酒駕撞死送報生、被判刑4年定讞的英國商人林克穎,持他人護照「落跑」出境,讓總統馬英九非常生氣揚言絕對不罷休。林1日透過在臺灣唸書研究所老師發出聲明稿,並開出3個條件,只要司法單位能做到,一定會回臺接受審理

對於棄保潛逃一事,林克穎解釋,他一開始是信任中華民國司法,也深信真相會水落石出,但是3年的審理期間,卻遭受極度「偏見」,甚至連替辯護自己的機會都被拒絕,纔會出此下策,趁着到朋友家時,偷走對方的護照。

林克穎表示,如果以下的條件,司法單位能夠接受,願意回到臺灣接受審判,首先必須由國際人權組織擔任審判觀察員;其次在審理期間,還要由臺灣合法人權單位一同蒞庭;最後一點則是事發時的關鍵影帶,並沒有成爲法庭證物,因爲畫面足以證明自己是「無辜」的。

事實上,對於林克穎潛逃出境,馬英九31日坦承「我非常生氣。」並表示一定會透過各種途徑,讓他面對司法,絕不能「輕縱」這種罪犯逍遙法外。至於外交部歐洲司長徐勉生也表示,雖然臺英雙方沒有簽訂司法相關的協定,但過去也有一些互助的實例,會盡力協調引渡回臺的可能性

至於駐英代表沈呂巡昨天受訪時指出,臺、英承認彼此的民事判決代表處會幫被害者家屬爭取賠償,但也不諱言指出,因雙邊沒有簽署引渡和司法互助協定,其實引渡回臺有難度,建議可以用社會輿論力量,尋求該國反酒駕團體支持,讓林出面承擔他該負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