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槍手集團損害名譽 中油求償吞敗

中油員工黃耀進、黃英傑違法組成槍手集團,協助29位考生考上中油、臺電等國營企業,事件曝光後,中油認爲名譽受損提告求償,但法官認爲,事件爆發後,中油報考人數不減反增,認定中油名譽沒有受到影響,判中油敗訴。(本報資料照片)

前中油員工黃耀進、黃英傑非法組織槍手集團,協助29位考生考上中油等國營企業,中油認爲該案導致公司名譽受損,向2人分別求償50萬元、200萬元,但高雄地方法院勞動法庭審理後,法官認爲中油在事發後報考人數不減反增,且還未與中油和解的羅姓考生在職時表現良好,認定中油聲譽並未因此受損,判中油敗訴。

判決指出,該槍手集團自2015年起,以高價誘惑高學歷、理工名校出身的高材生充當槍手應試,以每筆90萬至130萬元不等價碼,幫助至少29名考生進入中油等國營事業任職,不法獲利逾5000萬元;黃耀進、黃英傑遭檢察官起訴後,靠槍手作弊錄取的員工全數被解職。

槍手案爆發後媒體大篇幅報導,許多民衆留言重批中油;中油認爲公司的聲譽受損,向黃耀進、黃英傑提告求償50萬,並要求2人在報紙頭版刊登道歉啓事,及在PTT八卦版連續30天PO文道歉。另羅姓考生因黃英傑協助考上中油,任職期間領取薪資及獎金共276萬6187元,但羅遭解職後並未歸還,中油另向黃英傑求償150萬元損害。

高雄地院勞動法庭認爲,槍手集團舞弊事件爆發後,中油報考人數不減反增,可見中油仍受不少求職者青睞,認定中油名譽未受損,判黃耀進和黃英傑免賠中油侵權損害賠償金,也不必刊登道歉啓事。

至於中油向黃英傑另外求償的150萬元賠償金,法官發現羅姓考生2016年考上中油後,在職期間表現良好,領了4次工作獎金、4次績效獎金及2次考績獎金,且羅姓考生對中油交付的工作也沒有無法勝任的情況,薪資及獎金所得與考試舞弊行爲屬間接關係,認定中油求償無理,判中油敗訴。本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