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裸男上街「隨機砍殺3人」震驚全臺 法官看影片不寒而慄

記者柯沛辰吳銘峰臺北報導

高雄27歲男子林柏承投靠在羅東居住的父親不料去年5月討錢遭拒,竟脫光持刀街頭砍人泄憤,導致3人受傷送醫。法院一審重判12年,但林男精神問題上訴,試圖爭取減刑,但高院勘驗事發影片認爲不符要件,且行徑令人不寒而慄,23日依殺人未遂等罪改判11年10個月,可上訴。

根據檢警調查,林男有詐欺、妨害公務前科原本母親同住在高雄市,但因爲脾氣暴躁,連母親都受不了,所以去年3、4月被帶去給羅東的父親照顧。怎料林男成天遊手好閒,不去工作還流連網咖,讓父親頭痛不已。

去年5月2日晚間8點多,林男向父親討錢花用被拒,一氣之下脫光衣服痛毆父親。父親不堪暴打,拿起一旁椅子抵擋,但林男殺紅了眼,竟衝進廚房拿出一把菜刀,嚇得父親趕緊逃出家門躲避。

▲林男闖入彩券行砍人,遭店員以椅子反抗。(圖/翻攝照片

林男追出去後找不到人,憤怒又無處宣泄,因此顧不得自己還全裸,立刻闖入中山路一家彩券行揮砍,嚇得店員和客人奪門而出。林男不滿足,走回街上砍殺一對騎車經過的男女,導致2人摔車逃離,再衝入隔壁咖內隨機砍殺女店員,好在顧客路人及時拿滅火器制止,最終僅造成3人受傷,未鬧出人命。

法院一審認定,林男犯2項殺人未遂罪及1項傷害罪,重判12年。林男不服上訴,二審以精神問題抗辯,但高院法官勘驗影片後,認爲林男行兇時的精神狀態不符合減刑要件。

▲女店員自知不敵,嚇得落荒而逃。(圖/翻攝照片)

高院審酌,林男素行不良,因長期心情低落、生活挫折感大、低自尊易怒,與父親口角後竟持菜刀攻擊陌生人,行徑光看錄影畫面就已令人不寒而慄,原審並無不當,因此仍依3項罪名判刑11年10個月。

這次宣判,高院也一併召開延押庭,林男雖對延押沒意見,但強調他在看守所有看精神科醫師,也有服藥,透過律師請求停止羈押;高院諭知候核辦,先行還押。

林男還押時,有記者問他是否向被害人道歉賠償。林回,「沒有,但判太重,會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