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為何還是交保理由曝光 「橘子」未到案不是羈押理由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昨天重開羈押庭。記者侯永全/攝影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等案本月26日起訴,柯獲3000萬元交保,檢方提抗告獲撤銷發回,柯仍獲7000萬元交保。合議庭認爲,檢察官主張柯有「實質影響力」、其隨行秘書「橘子」許芷瑜未到案,都非羈押理由,準柯交保。

合議庭指出,柯文哲與共犯4人均涉犯貪污等重罪,且犯罪嫌疑均重大,同有逃亡與勾串滅證之虞,但全案經檢方起訴、蒐證,關鍵人物柯的隨行秘書「橘子」許芷瑜未到案,應由檢方傳喚許女到案查明所涉案情,並非繼續羈押柯文哲。

其次,檢方主張柯文哲對同案被告、證人具有「實質影響力」,若交保恐會有改變證詞的風 險,但是,柯已表明將盡快辭任民衆黨黨主席,接觸同案被告、證人的疑慮將降低,另柯文哲與妻子陳佩琪也不因共同生活就必然有勾串之虞。

合議庭甚至認爲,如果依檢察官主張柯會把「實質影響力」的效果貫徹到底,則日後如有政府官員涉案,就要一律要羈押。

合議庭認爲,本案柯文哲等4名被告除維持前次交保附加「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必要,不得接觸同案被告 、證人」條件,並限制住居與限制出境、出海,再附加佩戴科技監控設備防逃,即符合比例原則,都無繼續羈押的必要。

至於檢察官主張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將責任推給已過世者的「幽靈抗辯」、臺北市議員應曉薇無法解釋可疑金流 、柯文哲前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的辯解不合乎法令,都有待日後審理查明,屬於證據取捨的性質,並不構成非押不可的理由。

裁定書說,有關應曉薇疑似持有雙護照,經外交部外照資料系統查詢後,確認2005年時應曉薇持有1本加拿大籍護照,不過,應女後續已出具放棄加拿大國籍證明,經查詢後,也未發現應女有持有其他外照出入境的資料,應女涉案部分目前已有明確金流作爲證據,雖然她有勾串滅證之虞,但無羈押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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