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案為何閱卷庭 巴毛律師:一般不會有、除非1原因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遭聲押禁見。本報資料照片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案遭北檢聲押禁見,臺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開閱卷庭,預計晚上開羈押庭。爲何閱卷要開庭?律師陳宇安在「巴毛律師混酥團」臉書粉專表示,通常的案件是會直接讓律師去閱卷,不會有閱卷庭,但是柯文哲這個案件檢方有申請限制閱卷的範圍,所以會先開閱卷庭,讓檢察官說明甚至閱卷的理由,不然一般是不會有閱卷庭。

臺北地方法院今早開庭,確認檢察官聲請的限制閱卷內容,檢察官林俊言、郭建鈺進入法庭釋明限閱理由,柯文哲、臺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的律師團共4人陸續進入開庭,閱卷庭約40分鐘結束。閱卷庭後,由當事人、律師閱卷並律見,承審法官朱家毅同時閱卷。

巴毛律師表示,閱卷就是讓律師在羈押庭之前,可以去閱卷室閱卷,可以用拍的,也可以用影印的,這是偵查程序中,唯一一次可以閱卷的機會。「所以之前那些詐騙集團的通靈律師就是趁這個機會閱卷,然後把資料傳給詐騙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