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閱卷結束 今下午2點柯文哲羈押庭再開打法律戰

臺北市前市長柯文哲上午因京華城案羈押庭再開出庭,步入地院時神色自若,肢體輕鬆,全程面帶笑容。記者曾原信/攝影

臺北地檢署偵辦柯文哲涉京華城等弊案,上月31日聲押柯失利,檢方抗告,臺灣高等法院昨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臺北地院今天傳喚柯文哲出庭,柯上午9時30分與律師鄭深元、陸正義、蕭奕弘閱卷30分鐘結束,法官訂下午2點正式讓檢、辯在羈押庭內法律攻防。

柯文哲因未如上一庭期一般遭檢方限制人身自由,上午閱卷庭程序結束後,由於後續部分程序也與柯有關,柯不會遠離法庭。

檢廉偵辦京華城案數月,上週發動大規模搜索,依行收賄罪聲押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臺北市議員應曉薇及助理吳順民獲准,再搜索傳喚柯文哲、當年兼任都委會主委的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到案,訊後依涉犯圖利、違背職務收賄罪聲押2人。

北院認爲柯文哲不是北市都市計劃委員會與會人員,無法直接知悉開會情形,自身無相關專業,檢察官所提事證還有其他合理解釋空間,犯罪嫌疑不重大,本月2日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

北檢補強資料後,本月3日提起抗告,高院指出,依彭振聲、威京集團子公司鼎越前董事長朱亞虎、時任都發局總工程司的都委會前執行秘書邵琇珮等人的證述,及朱亞虎與應曉薇對話紀錄、柯文哲被扣的隨身物品記載內容,再參酌朱亞虎受僱沈慶京的目的、沈慶京行賄應曉薇犯罪嫌疑重大等。

高院認爲,根據上述卷證資料、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等客觀情狀,柯文哲是否對京華城案毫無知悉、未曾懷疑?又是否如他自己主張「相信具專業性且爲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還有究明的必要,昨天撤銷「無保請回」裁定,發回北院更裁。

臺北市前市長柯文哲因京華城案羈押庭再開出庭。記者曾原信/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