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林電氣大股東石家莊國投或爲相關方擔保實施“蒙面增持”

近日,在科林電氣即將召開股東會換屆選舉之際,一封上交所的監管函在股吧流出。

監管函中,上交所指出,近期收到反映稱,2024年6月石家莊高新區科發投資有限公司、石藥集團歐意藥業有限公司、石家莊四藥有限公司、以嶺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等企業大額買入科林電氣股票,且相關資金由公司主要股東石家莊國有資本投資運營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石家莊國投”)提供擔保,截至7月10日,相關股東仍合計持有公司5.94%股份。上交所要求公司向石家莊國投覈實是否存在未披露的一致行動關係,前期有關權益的信息披露是否真實、準確完整;向石家莊國投覈實前述擔保是否屬實,是否與前述有關股東存在潛在利益安排,相關安排是否導致有關方構成《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八十三條認定的一致行動人關係,並依法合規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社會公衆股持股比例較低,要求公司跟蹤股份分佈情況,結合前述問題覈實情況,審慎評估公司是否可能出現股權分佈不符合上市條件情形,並做好必要的風險提示和風險處置預案。該事件要追溯到6月4日科林電氣發佈的《關於簽署一致行動協議暨實控人變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顯示,石家莊國投同張成鎖、邱士勇、董彩宏、王永在石家莊共同簽署了《關於石家莊科林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動協議書》,五方形成一致行動關係,在公司的決策過程中保持一致行動。以石家莊國投爲實控人的五方合計持股比例爲29.51%。至此,科林電氣實控人由董事長張成鎖變更爲石家莊國投。不過,在石家莊國投後來對科林電氣的增持中,疑似出現了未披露其他一致行動人而違規增持的情形。據知情人士透露,6月26日,監管函中提到的四家企業增持科林電氣股票比例高達6%左右;截至7月10日,石家莊國投、石家莊高新投等國企平臺及石藥歐意、石四藥集團、以嶺醫藥等民營企業合計持股已達到科林電氣總股本35.80%。根據企查查和工商登記信息,上述增持主體,即石家莊國投、石家莊高新投及其各自子公司以及石藥歐意及其母公司石藥集團恩必普藥業有限公司等主體,在2021至2024年期間成立了多家共同投資的合夥企業,存在大量的合夥、合作、工作投資情形。石家莊國投、石家莊高新投、對石藥歐意持股100%的石藥集團恩必普藥業有限公司(簡稱恩必普藥業)同爲河北普恩豐石創業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的重要股東;石家莊高新投、恩必普藥業共同投資了石家莊高新區普恩國新股權投資中心(有限合夥),持股比例分別爲30%、21.5%;同時,石家莊國投和石家莊高新投同爲石家莊拓合創業投資基金(有限合夥)(簡稱“拓合創投”)的股東之一。來源:http://www.xsylp.cn(http://www.hsbmr.cn)這些企業還存在董監高層面的交叉任職,經查證,石家莊拓合創業投資基金(有限合夥)執行事務合夥人張貴波,既是石家莊國投之全資子公司石家莊市主導產業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長,又是石家莊國投向科林電氣提名的第五屆監事會監事候選人。這些複雜的股權關係和人員交叉,使得市場對石家莊國投及其一致行動人的認定產生了疑問。同時,上交所監管函指出:石藥歐意、石四藥等民營企業增持科林電氣股票的資金安全等,由石家莊國投等進行擔保,讓科林電氣對此進行調查覈實。對此,《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規定,銀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組織和自然人爲投資者取得相關股份提供融資安排,如無相反證據,視同一致行動人。一致行動人關係一旦被認定,石家莊國投對科林電氣的增持行爲合規性也有待商榷。對於以上的動作,石家莊國投、石家莊高新區科發投資有限公司、石藥集團歐意藥業有限公司等各方都沒有做過任何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