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培訓市場亂象爲何監管難

深圳新聞網報道:前不久,一樁被業內稱爲“中國考研培訓第一案”的官司,在北京海淀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在這起商業糾紛是非懸念的背後,是關於考研培訓市場巨大利潤的各方爭奪。據業內人士介紹,由於國家沒有明文規定考研輔導機構究竟由哪個政府部門監督管理,從而使得這一行業長期處於一種“三不管”狀態,教育部門、地方政府、工商部門監管難”。

近年來,“考研培訓”成了商機無限的“香餑餑”。而隨之而來的,是虛假廣告宣傳、同行相互傾軋、師資爭搶、收費混亂等無序競爭亂象,亟須規範整治

筆者以爲,治病需先把脈。考研培訓市場亂象叢生的背後,究竟是相關法規的失範還是有關部門的失責?

普通民衆不諳內幕“舉報”難。面對機構林立、良莠混雜的考研培訓市場,一般民衆難辨真僞、不諳內幕,選擇培訓只能是“跟着感覺走”;同時,在“周瑜打黃蓋”的兩廂情願心態暗示下,即便感覺到“有貓膩”,只要不是損害到自身利益,很少會有人“打抱不平”地主動舉報,這也在一定程度上縱容了考研亂象的屢禁不止。

培訓機構暴利驅使“自律”難。據業內人士估算,全國碩士研究生2009年報名人數爲140萬,按照平均每個學生花費1000元的保守計算,考研培訓的市場規模可達14億元。起點低、成本小、利潤高的暴利空間,足以讓不法之徒置良心、道義、法規於不顧。在缺乏有效監管的外力作用下,指望考研培訓者的自律反省和市場發展的自我完善,無疑是“竹籃打水”。

教育部門力不從心“監管”難。據瞭解,教育部曾在2008年1月4日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考研輔導活動管理的通知》,此外,還對培訓機構進入校園張貼廣告、考試大綱編寫人員參與相關培訓等行爲明令禁止。但由於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多把主要精力用於正規教育的管理,同時教育培訓的亂象也不只考研一項,一些力不從心的教育行政部門的原則是“民不舉、官不究”,缺乏主動作爲。

“有關部門”職責不明“查處”難。考研培訓亂象牽扯到多個監管部門和領域,如涉嫌欺詐和虛假宣傳涉及《廣告法》;考生支付金錢培訓班提供服務,雙方又構成合同關係;擾亂培訓市場當由工商管理部門處理。多個“相關部門”間怎麼合作、協調,如何追究責任沒有明確規定,自然造成了“查處難”。

鑑於以上因素,筆者以爲,要終結考研培訓亂象,必須從建立客觀有效公正的國內大學研究生考試與錄取制度、規範考研培訓市場準入機制、對師資力量和硬件設備等作出硬性規定、把監管職責任務和追責權限細化到各個行政部門等幾個方面,入手綜合治理,並着重提升制度執行力,尤其要注意防止形成官商勾結的利益鏈。

願考研培訓亂象早日“掃除”,這是廣大考生及其家長的企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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