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Uber例子 不「開除」這種老闆公司會毀滅

圖、文/虎嗅網

本文首發於矽谷密探(ID:guigudiyixian),虎嗅獲授權轉載。

2017年6月20號,可能是 Uber 聯合創始人和時任 CEO 卡蘭尼克,最煎熬的一天。偌大的會議室裡,來自Benchmark、First Round Capital 和 Menlo Ventures 的投資人,這些曾經公開對他大加讚譽的傢伙,如今卻咄咄逼人的告訴他:「Uber 現在爛攤子一樣的局面,你得負主要責任。」

當天夜晚,卡蘭尼克引咎辭職。2017年,Uber 爆發一連串醜聞。根本上,這確實源自卡蘭尼克的強硬作風,和他一手打造的「不惜一切代價爭取勝利的Uber狼性文化。」

再說另一家公司 Zenefits,2015年還是炙手可熱的矽谷明星——創立兩年估值45億美元,輝煌一時無兩。但是由於創始人和當時的CEO,Parker Conrad,過於追求公司發展和業績,忽視團隊文化建設,導致 Zenefits 醜聞迭出,包括員工在公司抽菸喝酒甚至發生性行爲,以及業務模式在一些州被判違法。隨着法院傳票到達,這家公司迎來了疾風暴雨,迅速從高位跌落。

Parker 公開表示,在公司發展過快時,企業文化和管理跟不上。隨後他因爲管理不力而引咎辭職。

2013年,Parker Conrad 攜剛創辦的 Zenefits 參加 TechCrunch Disrupt 大會

爲什麼我們要聊到這兩家公司?因爲它們很具有代表性——創始人在公司發展壯大以後,往往會持續擔任 CEO。但創業取得好成績,不代表就能成爲好的管理者。這兩個例子中, CEO 們的不當管理和表現,給已成爲獨角獸的企業,帶來了災難性影響。

這種情況以前少有發生。在互聯網時代開啓前,創業公司從起步到融資上市過程中,投資機構逐漸會佔據主導權和掌控權。往往公司上市後,創始人早就不在覈心管理層了。但是近年來,無論國內外,startup 的創始人會一直擔任公司主要管理者,卻已經成了共識。

爲什麼會發生這種變化原因比較複雜,但是細細縷來非常有意思,也讓我們看清楚:權力是如何從投資者之手,轉移到創始人手中的。

要解釋清楚這個話題,我們首先需要了解:爲什麼曾經,創業公司逐漸壯大的過程中,投資者能逐漸手握大權。

互聯網時代之前,一家創業公司想把股權轉化爲金錢,主要管道就是上市(現在你可能會被高價收購)。而想上市的話,就得尋找著名投行的幫助,比如高盛和摩根士丹利,以及它們在矽谷的合作伙伴。通過這些機構向自家客戶的推薦,你的股票纔可能賣個好價錢。

作爲資本運作者,機構們判斷一家公司能否上市,有兩個重要的標準。第一,你的公司確實能通過賣東西賺錢,而不能跟現在這樣,只要有足夠多的用戶(哪怕都是免費用戶) 就考慮上市。

1980年蘋果公司上市前夕,宣傳造勢強調的重心,就是自家產品賣得好賺得多:「我們公司的主要產品是蘋果二代個人電腦系統,價格從1850美元到高達5000美元...截止1980年10月31號,我們已經賣出13.1萬臺主機。」

第二個標準,就是公司已經連續數個季度保持盈利和收入的增長;然後管理者得能說服投行的專家們——能在上市後繼續保持這個勢頭。這是爲了保護認購股票的銀行大客戶們的利益

很明顯,科技創業者們不太擅長做這些事情。他們往往專精某些領域,但一般不是銷售和演講。那麼爲了打動投行的心,投資者們就出手了——一貫做法是從大公司挖來一個履歷漂亮的高管,空降成創業公司的 CEO。這些人有管理成熟企業的經驗,能帶來華爾街喜聞樂見的東西——各種資料表、產品技術說明書、完整的銷售計劃以及美好的未來展望。

此時公司的創始團隊,就被從日常管理職位上擠走(運氣好的話能保留 CTO 的位置)。

我們還拿蘋果舉例子:蘋果剛創立一年,早期投資人 Mike Markkula 就覺得,兩個創始人賈伯斯和 Wozniak,都不夠資格管理公司。於是他拉來一位有經驗的高管擔任 CEO,接着乾脆自己取而代之。此後數年間,賈伯斯一直想把 CEO 一職奪回,但都被董事會否決。至於此後他怎麼如願以償,那就是另一個很長的故事了。

由此我們能看出,投資人和董事會,曾經是握有極大的權力,能決定公司最高層人事任免和發展方向的。但創始人被「趕下臺」後,一家公司在曾經的 startup 階段,激昂的創業文化和創新氛圍,往往也不復存在。

不過問題不大,因爲以前的創新速度是很慢的,一個新的商業模式被建立後,往往能維持數年以上屹立不倒。投資者在此期間早有充裕的時間從容將股票變現。等到新的技術變革出現公司受到衝擊,那又關我何事呢?

這種投資者和華爾街左右創業公司發展的情況持續了幾十年,直到網景(Netscape)公司帶來衝擊。

1995年,剛成立一年的網景公司上市,主打產品網頁流覽器。這件事標誌着互聯網時代的正式開啓。同時,當時還沒盈利的網景公司,首度打破了「必須賺錢才能IPO」的老規矩。投資圈意識到:公司的估值,可以基於其未來的盈利可能。此後這種思路越來越被應用於科技公司估值。今日的特斯拉一直虧損卻市值500多億美元,我們都已習以爲常。

網景還給創業圈帶來另一筆財富:其聯合創始人之一,Marc Andreessen,後來聯合成立了矽谷VC機構 Andreessen Horowitz(A.H.)。曾多次創業的 Marc,理解創業過程中所面臨的殘酷現實和難以避免的起起落落,因而對創業者報以支持和放權的態度。他的投資機構憑藉着「對創業者友好」的美譽迅速受到歡迎,並且擁有多起成功投資案例,包括 Facebook、Twitter 和 Skype。於是此後,A.H. 的投資風格,開始被廣爲借鑑,那就是:相信和放權給創業者。

時至今日,投資者和創業者的權力分配已經反了過來。大部分情況下,後者能始終保持對自己所創辦公司的主導和管理權。這種變化的原因,除了上文提到的網景和A.H.,還和以下因素密不可分。

首先,科技創業者想要迅速掌握企業管理方法,已經不是難事。資訊在互聯網上的廣泛分佈和傳播,讓你能查看到任何想要的知識和內容。想系統學習的話,各大名校基本都提供網路商學院和 EMBA 課程。而 VC 機構和各種孵化器加速器,還會定期舉辦各種聚會,邀請知名高管講授管理實踐經驗

其次,技術變革日新月異,一家公司僅僅依賴一套產品或技術,只能坐吃山空。無論估值/市值多高,公司必須不斷創新和進步,甚至不斷挑戰和淘汰現有的商業模式。隨便看看新聞,就能感受到國內 BAT 國外 FLAG 對於創新的迫切需求。所以創始人所建造的那套創業文化和氛圍,可能比「守成式高管」們穩妥的企業管理經驗,要重要得多;並且既然選擇創業,創始人們往往在某些領域具備高瞻遠矚的目光,能更好地帶領公司向位置的領域前進。

曾經履歷光鮮的 CEO 空降到創業公司,一般是爲上市做準備。但今天創業公司的持股者們,未必一定要通過 IPO 或者賣掉公司來變現——繁榮發展的二級市場上,未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活動已經很常見。另外,創始人手中的股票,有時候可以在下輪融資時允許變賣(有比例限制,一般在10%到33%之間)——這在以前是不可想像的。這種變化的邏輯是:讓創始人早點從創業中獲得實際利益,能鼓勵他們從長期角度爲公司打算,幫助公司更健康的發展。

最後,投資機構面臨的環境,已經從「買家市場賣方市場」變成了「賣方市場」。什麼意思呢?

以前是公司到處求投資,現在,只要你有好的產品或技術,創業公司分分鐘躋身「獨角獸俱樂部」,能同時受到幾十上百家 VC 們的追捧。VC 只有開出更有誘惑力的條件或更高的估值,纔可能把錢投進去。

此前和一位投資人吃飯,她就抱怨:因爲自家機構在矽谷屬於「新人」,所以雖看中很多創業公司,人家卻不肯接受她家的投資。

綜合以上種種因素,創業公司從起步到最終IPO或者被高價收購,管理權從曾經的投資者掌握,變成由創業團隊一直抓牢。很多創業公司留給外界的印象,也和創始人 CEO 牢牢綁定,比如Uber 和卡蘭尼克(不擇手段地發展),Snap 和 Evan Spiegel(年輕任性自我)。

總體看來,這種創業公司的全力變遷過程,是符合時代發展需求的。這中間當然也有「副作用」。那就是:今天的投資機構更多地是「被動投資者」身份,往往不能參與到被投公司的日常運營中,這讓創業公司缺失了外來的監督。

所以,假如創始人並不是合格的領導者,只要不爆發出嚴重的醜聞,VC機構就發現不了這點。退一步說,哪怕他們發現了,只要創始人的「壞毛病」只在公司內部發作,而沒有影響到客戶和估值,那VC們更願意睜隻眼閉隻眼,畢竟鬧出矛盾,你可能就在該公司下一輪融資中被踢出局了。

但是,只要「副作用」沒有成爲常態,或產生的壞處比好處更多,那麼我們可以預計:創投圈「對創業者放權」的友好氛圍,會繼續持續下去。這也符合圍觀羣衆的認知:首先這種氛圍會鼓勵更多人願意創業;其次,自己創辦的公司自己管,我們覺得OK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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