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小門 外幣傳統保單限額提高
金管會對保險業國外投資加計國際板債券「封頂」,但同時另開小門。保險局10日除了確定外幣傳統保單排除額度增加到35%,也開放保險業可投資國外州政府保證的建設公債,私募基金加對衝基金可投資限額從可運用資金的2%拉高到3%,且取消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國家)的限制。
新規定可讓外幣傳統保單約增加近新臺幣1.2兆元的額度,不計國外投資限額;私募基金投資額度則約增加新臺幣2,200億元,但這部分限國外投資已被覈准到40%以上的公司,大型壽險公司多符合開放範圍;至於對衝基金等取消管理機構必須在OECD合法註冊的限制,也就是可投資新加坡、香港的對衝基金。
先前保險局即已開放保險業可投資國外州政府發行或保證的債券,這次則是擴大開放國外州政府相關的建設債券,壽險業者表示,主要是美國各州常有類似的建設債券,是由州政府轄下的相關公司發行,籌資作爲該州的公共建設資金,但因爲發行人不是州政府,在投資上就會有疑義。
保險局昨日同意保險業可投資各國州政府相關的建設債券,投資限額仍是維持每州不得超過可運用資金的5%。
另外則是私募基金加計對衝基金,最多不可投資超過可運用資金的2%,這次也擴大開放爲已獲准國外投資上限到40%以上的公司,如國泰人壽、富邦人壽、中國人壽、南山人壽、新光人壽、臺灣人壽、全球人壽等,未來投資額度可達3%。
保險局表示,這些新開放的部分,連同國際板加計國外投資新限額、外幣傳統保單擴大額度等,都會再進行法規預告60天的程序,預計11月23日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