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20桌讓選民免費吃喝 花蓮縣議員候選人慘遭羈押

花蓮縣第五選區葉姓縣議員候選人決定參選後,席開20桌辦選舉餐會,免費招待選區選民飲宴,大方招待價值千元以上洋酒、紅酒、高粱酒,更安排綜藝舞蹈團表演涉嫌行賄,檢方訊後聲請羈押獲准。(本報資料照片)

九合一選舉倒數2天,花蓮地檢署積極查察賄選,第五選區葉姓縣議員候選人決定參選後,舉辦選舉餐會,席開20桌免費招待選區選民飲宴,豪請價值千元以上洋酒、紅酒、高粱酒,更安排綜藝舞蹈團表演涉嫌行賄,檢方訊後聲請羈押獲准,是縣內第二位遭押的縣議員候選人。

檢方指出,葉男決定參選第五選區(花蓮市、新城鄉、秀林鄉、吉安鄉平地原住民)縣議員後,席開20桌舉辦選舉餐會,免費招待該選區有投票權選民飲宴,且可飲用價值千元以上的洋酒、紅酒、高粱酒,及欣賞綜藝舞蹈團表演,以此爲對價尋求在場選民投票支持,涉犯投票行賄罪嫌。

檢警調多日蒐證後,22日在檢察官卓浚民指揮下,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葉男、各樁腳住處及競選總部等共16個地點搜索,並通知葉男、葉姓、林姓(女)、陳姓、林姓(男)助選員及可疑受賄民衆等17人到案說明。

檢方訊後認爲,葉男及4名助選員共同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行求、期約及交付賄賂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花蓮地院聲請羈押,法官23日裁定葉男、林姓(男)助選員羈押禁見;葉姓、林姓(女)、陳姓等3位助選員,分別以10萬元、8萬元及6萬元交保。

此外,第四選區(瑞穗鄉、玉里鎮)陳姓縣議員候選人,登記參選前後親自或透過樁腳,以每票2000元至3000元對價請選民支持,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經檢方訊後認爲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是縣內第一位遭羈押的議員候選人。

花蓮地檢署表示,距離投開票日僅剩2天,檢方將持續秉持「嚴辦就是最好的反賄選宣導」原則,於選前積極查緝買票賄選,民衆如發現賄選情事,歡迎提出檢舉,因而查獲賄選者可獲得高額檢舉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