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老公多次外遇 妻猛發「僞造悔過書」到部隊告狀 下場慘了

廖姓職業軍人疑似外遇多名女子,太太不滿之餘假造一份認錯協議書還直接傳給部隊長官。廖男不滿私事曝光,讓他在部隊裡受人議論,怒和太太離婚還提告求償50萬元精神撫慰金。高雄地院認爲,廖男外遇屬於私德,並非可受公評之事,廖妻僞造協議書確實造成廖男名譽損失,判賠8萬元,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廖姓職業軍人疑似外遇多名女子,太太不滿之餘假造一份認錯協議書還直接傳給部隊長官。廖男不滿私事曝光,讓他在部隊裡受人議論,怒和太太離婚還提告求償50萬元精神撫慰金。高雄地院認爲,廖男外遇屬於私德,並非可受公評之事,廖妻僞造協議書確實造成廖男名譽損失,判賠8萬元,可上訴。

廖妻不滿廖男與多名女子糾纏不清,2022年6月某日手寫一份協議書,內容爲「男方因跟女方結婚後多次外遇XXX等多員,故以楠梓區某屋一半給女方,女方將既往不咎,此事將保密一年以上,若有違背規定將不算數,若再犯女方將請部隊、法院給予嚴厲的處罰以示警惕」,文末還有甲、乙方的簽名蓋章。

廖妻擬完協議書後,直接用手機拍下、傳給廖男部隊的士官長,廖男外遇之事隨後就在部隊內傳開,廖男受不了每天上班遭人指指點點,追問之下,才發現是太太搞的鬼,2人爲此大吵一架還鬧離婚,廖男認爲姓名、名譽權受損,對太太提告求償50萬元精神撫慰金。

廖妻到庭坦承僞造協議書,但她強調,只是重述客觀事實,文末「若再犯女方將請部隊、法院給予嚴厲的處罰以示警惕」等詞句不算構成名譽權侵害。協議書的廖男簽名確實是她「代簽」,但也只是爲了讓閱讀者知道男女雙方身分,不算侵害姓名權。

法官認爲,協議書中明明寫着「此事將保密一年以上」等詞,代表廖妻認爲協議書內容全然涉及私密、不該讓第三人知道,但廖妻卻把該文件傳送給廖男長官,明顯侵害廖男名譽權。

此外,看到該份文件的人不盡然與廖男熟識,未必可從筆跡推斷書寫者的真實身分,會誤認真的是廖男本人簽下該份協議書。

法官強調,廖男縱使外遇,也屬於私德,與公益無關,並非可受公評之事,廖妻所爲確實侵害廖男姓名、名譽權,判賠8萬元爲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