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蹤老公抓包外遇!小三籤切結書 人妻提告索賠80萬卻敗訴

小美察覺到阿德的行爲異常,遂進行跟蹤調查。(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竹一名人妻小美(化名)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阿芳(化名)賠償因婚外情造成的損害,最終遭到法院駁回。可上訴。

據瞭解,原告小美於民國110年5月20日與阿德(化名)結婚,但自111年9月起,阿德便與阿芳在新竹同居。小美察覺到阿德的行爲異常,遂進行跟蹤調查,並於112年6月與阿德面對面對質,最終得知阿德與阿芳早已發生多次婚外情。

阿德在隨後的悔過切結書中承認與阿芳的關係,並試圖彌補與小美的婚姻。法院指出,小美與阿芳當面對質時,阿芳以化名「曉萱」簽下保證,承諾不再與阿德發生不當關係;事後卻仍與之交往,侵害小美之配偶權,因此請求阿芳賠償80萬精神撫慰金。

法院在審理時認爲,小美需負舉證責任以證明阿芳侵害其配偶權的事實。然而,小美僅提出阿德的悔過切結書,未能提供其他充分證據,且該切結書內容的真實性存疑。最終,法院判斷小美的請求缺乏法律依據,因而駁回。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