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衆鬥毆「五千有找 」 時力提修法提高罰鍰

時代力量提修社維法第87條。(圖/翻攝自徐永明臉書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關於聚衆鬥毆事件,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表示,過去五年的案件中有超過七成都是用《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但平均裁罰金額卻不到5千元,因此他提出將《社維法》第87條條文修正,罰鍰提高到2萬4千元。

針對街頭鬥毆事件,行政院蘇貞昌日前下達嚴厲指示,而行政院14日拍板修正《刑法》來管制。而徐永明15日舉行記者說明時代力量所提出之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與行政院修《刑法》的版本並無衝突競爭。他說,過去五年的案件中有超過七成都是用《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原社維法的的罰鍰最高可到1萬8千元,但平均裁罰金額卻不到5千元,因此他提出將社維法第87條條文修正,罰鍰提高到2萬4千元。

徐永明根據統計資料解釋,相較於《刑法》第149條、150條、283條,從2014年到2018年以《社維法》第87條裁處的案件件數有高達78%,2018年更高達738件。而社維法第87條最高可處3日以下拘役或1萬8千元的罰鍰,但警政署2014年到2018年資料卻顯示,平均每人裁處金額最高是2014年,每人平均5324元,五年平均只有4550元,「5千還有找」。

「如果是這樣的效果,換多少局長搞不好都沒用!」徐永明質疑,原社維法的最高罰鍰達1萬8千元,平均卻僅罰不到五千,「這樣的裁罰真的會有嚇阻的效果嗎?」因此他也呼籲,司法機關將裁處金額提高,否則一再輕判僅會讓法律形同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