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讓國民法官審理 臺中男吸K毒駕撞死女老師判2年半
臺中林姓男子毒駕撞死騎機車的賴姓補習班女老師,也釀機車上陳姓男童腳骨折,全案原應由國民法官審理,因被害家屬直言「不想將痛苦攤在公衆領域審視」,臺中地院裁定不行國民參審程序,改由一般庭審後,考量雙方和解、賠償完畢,依毒駕致死罪判林男2年6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林男(24歲)2023年5月1日吸食K他命開車經大里區益民路,卻迎面撞上正要左轉的賴女,導致賴及後座10歲陳姓男童翻滾撞上車子擋風玻璃,賴頭部重創不治,男童左腳骨折,警方還在林車內起獲44包毒品。
檢方偵結依毒駕致死等罪嫌起訴林,依法應由臺中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中院查,林男犯後認罪,分別和陳姓男童及其父母、賴女的家屬和解並賠償完畢,考量全案單純無重大爭議,國民參審雖反應國民情感,但仍應優先考量被害人及其家人意見,才能更貼近國民對司法瞭解與信賴。
中院審酌,除陳姓男童家長撤告,賴女家屬也表示審理程序冗長將造成心理莫大壓力,盼能儘速審理,不希望本案進入國民法官程序「將痛苦攤開於國民法官或公衆領域審視」。
中院認爲,本案若改通常程序,職業法官仍可兼衡雙方權益,考量被害人、檢察官意見,經斟酌反應國民法律情感的意義,平衡兼顧當事人權益與訴訟資源運用,裁定本案不行國民參與審判。
中院改由一般庭審理後,考量林男犯後留在現場坦承肇事,符合自首要件依法減刑,另林坦承犯行,已經和被害家屬和解,全數賠償完畢。
中院審酌,林吸食K他命駕車,尿液檢驗顯示K他命濃度達476ng/ml,釀賴姓女師遭撞死悲劇,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判他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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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林姓駕駛車上的面紙盒內,查獲毒品K他命15包、甲基卡西酮毒咖啡包44包。圖/民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