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度無照酒駕」撞死婦人還逃逸 國民法官法庭判11年

宜蘭縣林姓男子酒駕撞死婦人後逃逸,宜蘭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今天判處林男應執行11年有期徒刑。(李忠一攝)

宜蘭縣林姓男子去年10月22日喝酒後駕車,在五結鄉撞死機車騎士江姓婦人逃逸,此案爲宜蘭地方法院首件適用《國民法官法》案件,今天(8日)地院宣判,林男所犯酒駕致死判9年6月徒刑、肇事逃逸判2年,應執行11年徒刑,可上訴。

宜蘭地方法院指出,此次參與審判的國民法官及備位國民法官年齡落在31至46歲,男女比例爲2比6,職業囊括製造、餐飲、金融、家管等;被告林男未曾考領駕照,他在聚餐場合飲酒,途中還有多次違規、超速行駛。

林男駕車高速撞擊江婦,導致江婦當場死亡,林男棄車徒步離開現場返家,警方到場酒測時,林男酒測值達每公升0.61毫克。

國民法官法庭經審酌後,因被告無照酒駕、曾酒駕遭判決確定後約2年又再犯、未賠償被害人等量刑因子,林男酒駕致死判9年6月徒刑、肇事逃逸判2年,應執行11年徒刑。

審判長林惠玲指出,她感謝參與的國民法官,在審前說明時,國民發官都非常投入、認真,也會提出具深度的問題,審理過程國民法官都有在觀察、聆聽,所提出的問題與案情有密切的關聯性,也有注意到被告的相關權益,此案經國民法官的參與後,是經深思熟慮的判決結果。

有國民法官表示,能成爲國民法官是很特殊的體驗,可以從素人角度瞭解司法過程,審判長帶領的合議庭以其視野帶領國民法官瞭解整起案件,是很珍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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