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檢肇事致死「重罰15萬+吊照」 最快9月上路

▲臨檢示意圖。(資料照/記者林悅翻攝)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立院先前通過修法,將駕駛人拒檢逃逸的罰款提高到1萬元至3萬元,肇事致人死傷罰款則提高到15萬元。配合母法修正交通部昨天也預告修正「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附表」,依車種、行爲輕重分訂罰則機車拒檢開罰1萬元,大型重機汽車則罰2萬元,5年內累犯罰3萬元,再吊扣駕照1年。

警政署統計,去年拒檢逃逸件數有8134件,其中造成傷亡件數有15件。立院先前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將拒檢逃逸開罰3000元至6000元提高到1萬至3萬元;另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1條修正草案,如果拒檢逃逸緻警死傷,除了現行的吊銷駕照之外,從原先開罰3萬至6萬元提高到重罰9萬至15萬,5年內再犯,將直接開罰15萬元。

配合母法修正,交通部昨天也預告修正「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附表」,未來駕駛人拒檢逃逸,機車罰款從3000元提高至1萬元,大型重機、汽車則從3000元提高至2萬元,而且要被吊扣駕照6個月;各車種5年內累犯2次以上,以最高罰3萬元開罰,再吊扣駕照1年。

▲臨檢示意圖。(資料照/記者林悅翻攝)

而拒檢逃逸導致肇事,致人受傷罰款從4萬5000元提高至10萬元,致人死亡罰款則從6萬元提高至15萬元;5年內累犯且造成死傷,直接重罰15萬元,除了吊銷駕照之外,還要參加道安講習。

另外,如果拒檢逃逸撞傷執行中警察或交通指揮稽查人員,致人受傷罰款從3萬元提高至9萬元,造成死亡罰款則從4萬提高至15萬元;5年內累犯肇事造成執勤人員死傷,直接重罰15萬元,並吊銷駕照、參加道安講習。

交通部表示,該案預告期爲60天,如果各界沒有太大意見需要修正,就可以進入法制程序,希望最快9月可以上路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