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檢時被暴打押走 落跑男免罰

欠債遭強押違反居家檢疫,彰化分署協助報案撤罰。(彰化分署提供/吳敏菁彰化傳真)

去年從香港入境臺灣陳姓男子,借住南投縣友人家中時,被討債集團打傷、強押離開。警方據報到場,發現陳男違反規定通報移送並裁罰10萬元,但陳男主張他是遭強押被迫離開檢疫區,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調查後,發現陳男確實是遭強押而違反隔離,27日撤銷裁罰。

去年10月30日,陳男從香港入境臺灣,依規定應執行居家檢疫到同年11月13日,陳男借住在朋友的水里鄉住處居家檢疫,結果討債集團不怕衝上門來討債,暴打一頓後,將陳男強押到南投市一處住宅

男友人的父親看到後報警,警方到場處理,發現陳男正進行居家檢疫中,立即通報當地衛生機關處理裁罰10萬元,由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執行。陳男接到罰單後喊冤,表示是被遭強押、被迫離開檢疫區。但彰化分署表示,陳男確實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卻難以立即提出被強押的證明

彰化分署表示,爲避免因爲移送延宕而延誤防疫先機,移送機關先裁罰10萬元後移送彰化分署執行,後續再調查是否有因強押而違反隔離,除詢問事情原委外,也詢問他的家人當日情形,再綜合當日被舉發的各種證據,發現陳男確實遭強押而違反居家檢疫,請衛生單位撤回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