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連坐法?他喝喜酒自撞亡 家屬逼宴會同桌賠償..網狂嘲諷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免費圖庫pakutaso)
自己酒駕還得連坐法?浙江省杭州市老陳參加婚宴和同桌喝了幾瓶酒,散席時堅持開着電動三輪車上路,沒想到中途發生事事故身亡。死者家屬就生氣把老陳當天一起喝酒的同桌告上法院,覺得這些人沒有盡到法律上的注意義務,導致老陳飲酒過量才發生事故。
住在蕭山區的老陳,4月受邀參加朋友兒子的婚禮,他在會上與多名好友一起喝酒聊天,他似乎高估自己的酒力,仍堅持開着自己的電動三輪車上路,沒想到在半路發生交通事故,雖然有在第一時間送到醫院治療仍不治。
當地警方介入調查後,判定老陳酒駕上路,應負起事故全責。對於此答案,家屬不願買單,還覺得是一起喝酒的同桌友人沒有盡到法律上的注意義務,才導致老陳飲酒過量,失去自我控制能力而發生交通事故,一氣之下把同桌友人告上法院,要求賠償喪禮費、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交通費、搶救醫療費、精神撫慰金等各項損失。
▲喜宴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達志/示意圖)
原告律師表示,作爲宴請人的姜性男子應對客人盡到更多的安全保障和勸誡、提醒、照顧、通知、護送等義務,「他沒有履行注意義務,不顧他人的安危,讓老陳危險駕駛,導致事故發生致老陳死亡,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可不僅宴請人的姜性男子需擔起法律責任,連同桌共飲的友人也要。原告律師表示,同桌事實上形成了一種民事上的法律關係,「酒友之間不僅負有道德上的注意義務,而且也負有法律上的注意義務。」
網友看了紛紛表示,「這已經跟是否醉駕無關了,哪怕是走着回去出意外碰到這樣的家屬也會攤上事」、「勸了不聽怎麼辦,法律上不是說滿18週歲的,要對自己的行爲負責嗎,這樣說起來,以後什麼酒席都不要辦了,也別交朋友了」、「醉駕要是萬一撞了別人是不是也連累一起吃飯的,請客吃飯的?可以一起賠錢一起坐牢吧,簡直厲害了」、「弟,朋友們,同學們,戰友們,鄉親們……以後我不再邀你們吃飯了,不是我小氣,那是需要對大家負責人,風險太大」、「以後誰要坐隔壁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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