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電商未開發票 財部3度開罰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25日指出,在我國登記稅籍的境外電商共112家,其中仍有十家以上未開立發票,預估2020年底將祭出第三波裁罰,每家罰鍰爲3萬元。
基於我國統一發票制度獨特性,還有境外電商業者全球化經營管理,財政部明訂境外電商於2019年全年未依法開立雲端發票者,可免依營業稅法及稅捐稽徵法規定處罰。
但自從2020年起,境外電商輔導期已結束,我國即可針對未開立發票者裁罰。官員表示,我國在今年7月針對未開發票的25家境外電商祭出第一波裁罰,罰鍰爲3千元。
而2020年9月仍有22家境外電商未開發票,國稅局採第二波處罰、個別裁罰9千元。根據估計,今年底可能還有十家以上的境外電商對國稅局「不讀不回」,未加入開發票行列,國稅局將祭出第三波裁罰、每家罰3萬元。
官員分析,境外電商最常違規者多爲沒有境內報稅代理人的業者、但多爲小型商家,大型境外電商多半都是委託臺灣會計師代理報稅,可有效依循法規。
根據臺北國稅局統計,2020年前十月境外電商營業稅額爲39億元;自2017年登記稅籍以來,境外電商每年營業稅收依序爲18億元、35億元、43億元,加上今年前十月金額,累計境外電商繳納營業稅額達135億元。
此外,境外電商2017年、2018年、2019年度營所稅分別繳納7.1億元、9億元、10.8億元,至於2020年度營所稅要等到明年五月報稅季後才能統計,但境外電商近三年累計營所稅額已達到26.9億元。
臺北國稅局也指出,目前有112家境外電商來臺登記稅籍,確定已導入發票系統的業者超過90家以上,等於有八成境外電商已依循我國營業稅制法遵,且多數仍主動補報補繳營業稅,自2017年以來,境外電商累計銷售額爲3,361億元,其中補報銷售額約32億元、補繳營業稅1.7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