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社論/朝野同心協力 修好財劃法

長達25年未修正的財政收支劃分法,最近有了重大進展。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長達25年未修正的財政收支劃分法,最近有了重大進展。除了國民黨團、民衆黨團提出較大幅的修法草案之外,其他朝野立委也分別提出了少數條文的修正草案共15案,將於立法院今天召開的公聽會上,諮詢學者專家和地方政府的意見。

藍白黨團的修法草案,內容近似,主軸精神就是把統籌分配稅的「餅做大」,也就是將中央政府因民國88年修法,造成中央政府收入淨額多拿的部分,還給地方政府。在財源上,主要包括營業稅扣除發票獎金後的全部,以及所得稅、貨物稅的一至二成的比例。

例如,依據主計總處的113年度「各級政府淨收支概況表」,中央收入淨額佔比達75%,比88年修法前的60%,多了至少15個百分點。國民黨團因此將收入淨額總數3.6兆的15%,把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的餅做大了至少5,000億。民衆黨以營業稅的全部及所得稅、貨物稅的一成來把餅做大,雙方的意見接近,也符合全部地方政府的共同期望,更大大地提高通過的可能性。

更重要的是,現有的分配公式,先按六個直轄市、16縣市、鄉鎮市切割三塊,再各自用不同公式計算,極其複雜而零碎,以致於六都分配到61.76%,遭到只分得24%的16縣市的反彈。藍白立院黨團都將公式簡化成儘量一致適用,並着重「人人平等」(三分之二的新增統籌稅款,按人口數分配)、富者讓利(新北市人口最多,但讓利3%給離島縣份)、窮者先分(例如增加的統籌稅款的15%分給16縣市,尤其是離島、偏鄉、農業等縣份)等原則,讓16縣市的統籌分配稅款收入的比例和金額顯著增加。而且分配方式「超黨派」,一致的公式也適用於綠營執政的地方政府,分配到的都高於平均,達成地方通贏結果,讓民進黨執政的地方政府很難反對。

總的來說,透過把餅做大,分配方面有改善水平不均的問題,六都的佔比降至41%,16縣市則增加至40%,應該沒有任何地方政府會反對;且藍白執政的17個地方政府都已經取得高度共識。接下來,就看卓內閣和立法院民進黨黨團,是否能敞開心胸,拉高格局,站在福國利民的角度,順利讓25年未修正的財劃法短期內通過。

卓內閣及民進黨並未提出修法草案,但也應檢視過去提出的相關政治承諾。例如,賴清德總統在106年擔任閣揆時,曾承諾隔年提出財劃法修正草案,後來因爲107年地方選舉大敗辭職而不了了之;前財政部長蘇建榮107年上任時,也宣示首要目標爲扛下歷任財長不敢觸碰的財劃法修法,最終卻以「零和」爲由而跳票。前林智堅市長抱怨新竹縣、市貢獻國稅多,分到的財源卻少,想透過合併升格爲第七都,來爭取更多財源,凸顯財劃法諸多荒謬之處。這些都是對國人明確的政治承諾,不應該選擇性地忘記。

何況,定期的選舉將導致政權的政黨輪成爲常態,沒有一個政黨可以在中央或地方永久執政,因此各政黨都應當跳脫現狀的思維,把財劃法的修正當作一種財政的「轉型正義」,也就是提供足夠的財源給地方使用,落實地方自治,讓基層民衆的利益,不因政黨輪替而有高低起伏,纔是政黨競爭的民主真義。

此外,財劃法修正後,也就是中央收入轉移給地方,視爲「零和」是可怕的錯誤觀念,應當從經濟的角度思考,將中央下放給地方政府的錢,當作錢留臺灣,用在國內,可帶來更大的凱因斯乘數效果;比國防、外交等機密預算,大多花在國外,給外國人使用更實在。財劃法25年沒有修正,早已不合時宜,現在是各政黨超越黨派之見,兌現各政黨支票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