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25年未修 在野520後速排審
《財劃法》最後一次修正爲1999年,這25年來多了4個城市升格爲直轄市、稅收上也有極大的變化,因此「修法」的呼聲不斷。(本報資料照片)
在野黨版財劃法修正核心
攸關地方財源統籌分配稅款母法《財政收支劃分法》長達25年未修,新內閣上任之後,在野黨磨刀霍霍準備展開《財劃法》修法!財政委員會召委羅明才表示,等新內閣就任之後立刻排審,力拚這個會期完成闖關。根據藍營版本,重新調整稅收分配,恐怕中央要釋出高達6400億元作統籌分配款。
《財劃法》最後一次修正爲1999年,這25年來多了4個城市升格爲直轄市、稅收上也有極大的變化,因此「修法」的呼聲不斷。總統蔡英文上任以來,其首位行政院院長林全曾提出要修正《財劃法》,惟總統當選人、當時接任林全擔任行政院長的賴清德因「選舉」理由暫緩修正《財劃法》,便不了了之。
不論是藍綠執政的縣市皆對《財劃法》有意見,例如臺中市長盧秀燕、臺南市長黃偉哲都喊出應把「餅」做大;甚至高雄市長陳其邁也呼喊臺北市釋出財源等,統籌分配稅款成爲中央與地方、地方與地方間角力戰場。
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來源主要是所得、貨物稅的10%,還有營業稅等,今年中央編3811億作普通統籌分配稅款給各縣市,往例六都會分走6成,其他爲各縣市。
在野黨團、立委已經提出10多個《財劃法》修法版本,國民黨版本顯示,1999年精省中央與地方佔全國總收入比率爲60%比40%;以最近的資料顯示,中央比重已經高到75%、地方僅剩下25%。將透過調高地方所得稅、營業稅及貨物稅,把餅做大,中央地方稅收比率重回6比4。依此來算,起碼多6400億元給地方的財源。
分配上,新增財源15%優先禮讓非六都,剩餘、原財源則按直轄市與縣市均分、人口分;另鄉鎮與臺北市爲首都和金融重鎮都有保留比例。
民衆黨版本立法原則統一權責計算標準、擴大統籌分配稅款規模、提高各類稅收分成與比例其一化、設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委員會、強化財力誘因機制、落實財政紀律。
有關《財劃法》修正,財政部表示,還要彙整地方意見,並以6大原則,包含提升財政自主、劃一分配基礎、調劑財政盈虛、保障既有財源、精進分配機制及地方財源不減等修法。羅明才表示,若財政部來不及提出對案,會在委員會上凝聚共識,否則就保留至院會朝野協商,力拚本會期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