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導財評丨新機制讓房貸者早享降息紅利
10月31日,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郵儲銀行等多家銀行發佈公告,從11月1日起,陸續對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實行新的定價機制。借款人可與銀行自主協商、動態調整存量房貸利率,重定價週期最短可申請調整爲3個月。這意味着,房貸利率重定價週期最短爲一年的限制被取消,借貸雙方可重新約定重定價週期,使房貸利率及時反映定價基準的變化,存量房貸利率調整變得更靈活了。
所謂重定價週期,是指浮動利率貸款合同中,利率跟隨定價基準調整的時間間隔。
之前,房貸利率重定價週期是一年,房貸一族無法快速享受最新利率帶來的紅利,也間接造成了新老房貸利率差異過大。
11月1日以後,新發放房貸借款人可以自主選擇重定價週期,存量房貸借款人也可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商,重新約定重定價週期。大多數銀行提供的重定價週期共3個選項:三個月、半年、一年。重定價週期爲三個月的,每年重定價4次;重定價週期爲半年的,每年重定價2次;重定價週期爲一年的,每年重定價1次。
據悉,當前,存量房貸利率批量調整已基本完成。初步統計,截至10月28日,21家全國性銀行已完成批量調整,共計5366.7萬筆、25.2萬億元存量房貸利率完成下調,各地方法人銀行在10月31日完成批量調整。
重定價週期長短對借款人會帶來怎樣的影響?
有專家認爲,由於房貸合同期限普遍較長,從整個貸款週期看,重定價週期長短對借款人的影響是中性的。
在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下行週期,重定價週期越短,借款人能越早享受降息紅利;但在利率上行週期內,借款人也會以更快速度適用較高的利率,更早承受加息負擔。因此,對於借款人而言,要用好這次選擇的權利, 綜合考慮自身情況審慎決策。
重定價週期的調整,能使借款人享受到更低的利率,還款壓力減輕後,可支配收入增加,進而提升了消費能力。雖然對銀行而言,可能會減少利息收入,但長遠來看,隨着部分客戶還款壓力的減小,銀行整體的貸款質量有望提高,從而促進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
(大衆新聞·經濟導報記者 王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