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2023年處罰銀行保險機構4750家次
中新經緯3月29日電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佈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簡稱“報告”),其中提到,2023年,處罰銀行保險機構4750家次,處罰責任人8552人次,罰沒合計78.38億元。
報告提到,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加快推進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加強指導協調,推動“一省一策”“一行一策”“一司一策”制定風險處置方案,部分高風險金融機構處置取得實質性進展。推動保險公司下調壽險產品預定利率,有效防範利差損風險,強化保險產品“報行合一”,推進保險公司迴歸本源、突出保障功能。規範信託業務分類,嚴肅整治金融租賃業務亂象,推動消費金融公司、汽車金融公司等特色化、專業化發展,推動非銀機構聚焦主業。
報告提到,聚焦影響金融穩定的“關鍵事”、造成重大金融風險的“關鍵人”、破壞市場秩序的“關鍵行爲”,持續加大處罰力度。嚴肅懲處違法違規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嚴厲打擊惡意操縱、套取資金、掏空機構等行爲。嚴格執行雙罰制度,加大對高管人員的處罰力度,堅決打擊監守自盜、內外勾結、利益輸送等行爲。2023年,處罰銀行保險機構4750家次,處罰責任人8552人次,罰沒合計78.38億元。
報告還提到,在金融領域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持續推動線下調解服務擴面增質,同步加強線上糾紛調解力度,不斷健全完善專業高效、便捷利民的金融糾紛調解機制。2023年,全年調解案件31.65萬件,幫助金融消費者實現經濟利益363.69億元,促進矛盾糾紛及時就地妥善解決。(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