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1季全國房貸負擔率上升0.94% 北市連二季下降
房地產示意圖(資料照片/葉思含攝)
內政部今發佈112年第1季全國及6都房價負擔能力指標,本季全國房貸負擔率爲41.19%,較上季上升0.94%。(內政部提供/遊念育臺北傳真)
內政部今發佈112年第1季全國及6都房價負擔能力指標,本季全國房貸負擔率爲41.19%,較上季上升0.94%,較去年同季上升2.84%,變動幅度趨於穩定,房價負擔能力維持「偏低」等級。另在6都中,臺北市房貸負擔率本季較上季減輕1.56%,已連續兩季下降。
內政部表示,本季全國中位數住宅價格較上季上升2.12%(由850萬元升至868萬元),使負擔率增加0.85%,且受到五大銀行購屋貸款利率於3月升至1.985%,支付房貸金額增加,使負擔率增加0.48%,但因中位數家戶可支配所得同時上升0.99%(由88.45萬元增加至89.32萬元) ,使負擔率減少0.39%,綜合上述結果,本季全國房貸負擔率季增0.94%主要爲中位數住宅價格及購屋貸款利率上升所致。
此外,本季6都房貸負擔率部分,臺北市房貸負擔率爲64.50%,已連續兩季下降,較上季減輕1.56%,新北市房貸負擔率爲54.13%,較上季上升1.03%,均爲房價負擔能力「過低」等級;臺中市爲48.08%,較上季上升1.55%,爲房價負擔能力「偏低」等級;臺南市、高雄市及桃園市則分別爲39.96%、38.83%及33.88%,較上季分別上升0.74%、0.07%及1.07%,均爲房價負擔能力「略低」等級。嘉義縣、嘉義市、屏東縣及基隆市爲「可合理負擔」等級,其他縣市爲「略低」等級。
內政部最後提醒,購屋貸款爲長期支出負擔,民衆在購屋時仍須審慎評估整體利率調升對於未來還款負擔的影響。修正後平均地權條例已於7月1日施行,包括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嚴懲炒作行爲、預售屋解約申報登錄,建立檢舉獎金制度及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等,未來將持續辦理穩定房市相關業務,務實推動各項改革,並持續關注各區域房價變動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