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要求機場旅客全面快篩!指揮中心深夜緊急宣告「違法」撤回

金門政府啓用機場篩檢站,抵達金門的旅客鄉親必須快篩 。(圖/記者林名揚翻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金門縣府23日發佈通告,要求搭機來金旅客、返金鄉親配合實聯制、接受快篩。對此指揮中心24日迴應,此舉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3項的規定,因此依法撤銷違法處分公告,以維護法制

指揮中心24日凌晨說明,金門縣府23日的公告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3項等相關規定,府方並未正式告知、提出書面申請,就先行公告,指揮官陳時中晚間致電溝通,金門縣府依然沒有完備程序

因此,指揮中心依法撤銷違法處分的公告,以維護法治。指揮中心提到,17日已有發文通知各地方政府,在指揮中心成立的期間,若有需要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3項的規定辦理業務,應該依照指揮官的指示辦理,以利整體防疫實行。

▼金門縣政府啓用機場篩檢站,抵達金門的旅客、鄉親必須快篩,指揮中心24日宣告違法。(圖/記者林名揚翻攝)

指揮中心指出,希望各地方政府能依照規定,以利事權統一的立法目的。此外,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5條第1項第1款第1目之規定,檢疫政策的制定,是中央主管機關權責,也是屬於中央、地方權限分際原則問題,地方政府應該依中央主管機關的決策來執行。

指揮中心說,對於國內縣市移動人員,採取進出管制的作爲,或要求強制普篩等,屬於全國一致性的重要政策,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3項的規定,應該依照中央指揮官的指示辦理,才符合法制。

指揮中心提及,目前全國提升至三級警戒,指揮官一再強調,中央與地方的防疫原則應該「標準一致、說法一致、腳步一致」,且現已建立每日全國疫情會議機制,達到統合、協調的效用,避免各自爲政、混亂整體防疫,爲了統一事權、維護法制,因此撤銷金門縣府的違法公告,若縣府有地方防疫的特殊需求,應該先完備法律程序,正式提出計劃,再請報指揮官指示辦理。

本站此前《離島第一槍!縣府宣佈飛抵金門機場一律快篩 24日起實施》報導,金門縣府規劃「搭機來金旅客與返金鄉親」相關配套措施,要求搭乘民用航空器,抵達金門航空站的旅客,應配合實聯制、接受新冠肺炎快速篩檢,24日起生效,引起社會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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