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開放券商辦理認股借貸 估第4季正式開辦
金管會完成法規修正,開放券商辦理認股借貸業務,在配套措施完備、系統修正完畢後,估券商將於今年第4季正式開辦,除了券商有望拓展業務經營範圍之外,亦可滿足上市櫃公司員工及原股東認購公司現金髮行新股的資金需求。
金管會今年5月公佈「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預計開放券商辦理認股借貸,預告期爲60天,因預告期間外界無特別意見,將依預告版本正式上路。
金管會證期局主秘尚光琪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說明,此次修正法規,主要是迴應券商建言,後續證交所、櫃買中心及集保結算所將擬定配套措施,並需進行系統修正作業,有意承作認股借貸業務的券商,估計今年第4季可正式開辦。
過往發行公司員工或原股東若有意在發行公司首次公開發行(IPO)或現金增資(SPO)時認購新股,但缺乏資金,多半僅能找銀行借款,金管會開放券商辦理認股借貸後,未來發行公司員工或原股東要認購發行人初次上市或上櫃現金髮行新股、或已上市或上櫃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時,將可以新股作爲擔保,向券商借款。
金管會開放券商辦理認股借貸後,有望達3大效益,首先是券商辦理承銷時,對發行公司服務有望更加到位,同時滿足員工及原股東認股資金需求,其次是助力臺股增添資金活水,第3是協助上市櫃公司籌資計劃更順利完成。
金管會此次開放券商辦理認股借貸業務,亦同步增訂券商不得受理爲擔保品的種類,包括限制員工一定期間不得轉讓新股或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公司員工擇定適用緩課所得稅的股票。
現行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分爲T+5型及半年型,其中,T+5型屬於短期週轉性質,因融通期限極短,每日借還款頻繁,7月23日至31日期間每日融通餘額約在新臺幣10億元至15億元不等。
至於半年型屬資金融通性質,因借款期限較長,借還款情形較穩定,7月23日至31日間每日融通餘額約維持在5億元上下。
另券商亦有辦理不限用途款項借貸,提供投資人較彈性資金用途,7月23日至31日期間每日融通餘額約維持在2900億元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