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住姐家伸狼爪 狼舅性侵未成年外甥女

臺北地檢署(陳志賢攝)

新北市1名男子被控2014年間,利用與未成年的外甥女同房機會,性侵外甥女,4年後外甥女因母親過世、父親坐牢,被社福單位留置後,才向社工吐露她4年前遭舅舅性一事。臺北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這名狼舅。

檢方調查,這名狼舅2014年間借住姊姊及外甥女一家的租屋處,而與未成年外甥女同房間,但他卻利用外甥女年幼,不懂性知識,在房內壓住外甥女身體後,不顧外甥女抗拒,強行撫摸她身體,並以性器官插入她下體性侵得逞。

被害少女事後將遭狼舅性侵一事,告訴母親,母親除告訴少女父親外,要求弟弟搬出房間,也警告弟弟「以後不可以再這樣」。

但不久,被害少女母親過世、父親坐牢,無人照料她,去年被社福單位安置,社工詢問少女關心時,少女主動說出4年前遭舅舅性侵一事,社工即向檢警報案提告。

檢警調查時,曾訊問在監服刑的少女父親,證實當年妻子曾告知女兒妻弟性侵一事,檢方認定狼舅性侵事證明確,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