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三鶯線工程疑剝削印尼移工 時力籲進行全面勞檢

捷運三鶯線工程疑剝削印尼移工,時力籲進行全面勞檢。(邱顯智辦公室提供)

臺北捷運三鶯線工程疑剝削印尼勞工,不僅加班超時,薪資更低於基本工資。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及臺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偕同受害移工,今天共同召開記者會揭露捷運三鶯線工程的惡劣勞動條件,並呼籲勞動部應積極協助相關受害移工,對工程標案進行全面勞動檢查。

邱顯智表示,在三鶯線捷運系統計劃統包工程中,共有臺灣榮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義大利ANSALDO STS S.p.A.公司、日本株式會社日立製作所共同得標。在榮工部分,又與印尼國營營造業者維卡(PT. Wijaya Karya)合作承攬建造。

臺灣國際勞工協會於本月8日接獲由榮工公司引進、於臺灣從事三鶯線捷運工程的印尼移工申訴,他們的薪資是由印尼維卡以印尼盾直接發放至印尼帳戶,每月本薪只有9677元臺幣,每月加班時數最高達176小時,且每小時加班費僅有47元臺幣加班費,不但超過臺灣法令規定的每月加班上限46小時,薪資及加班費更遠低於臺灣法令明文規定的基本工資。

臺灣國際勞工協會專員許淳淮表示,這些三鶯線捷運的印尼移工在印尼的時候,都與印尼維卡簽署勞動契約,該份勞動契約載明,每月薪資爲印尼盾「5條」,約臺幣一萬元,每週正常工作六天,每小時的加班費爲22000印尼盾,約臺幣47元。

許淳淮表示,由申訴印尼勞工提供的薪資單中可見,每月本薪約僅有9677元臺幣,每小時的加班費約臺幣47元。因此就算他們月加班時數高達176小時,領到的全部薪資也只有18000元臺幣,不但違反諸多勞動法令,且與基本工資規定標準相差甚遠。薪資單皆爲印尼文,而全部薪資皆是由印尼維卡直接發放至移工印尼的帳戶,而非引進移工的榮工公司。

臺灣國際勞工協會理事長陳素香表示,在行政院公共工程員會的文件中顯示印尼維卡與臺灣的榮工公司,是以合作承攬關係共同負責臺北捷運三鶯線的建造。但問題是,到底合作的模式是什麼?榮工公司是否作爲印尼維卡的人頭公司,幫印尼維卡違反法令引進印尼移工,是否爲血汗剝削移工的合謀者?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胡欣野專門委員表示,知悉相關案件,目前地方政府正在處理當中,目前看起來會涉及到未達基本工資、加班超時、沒有依照應有的加班費進行給付。依照就業服務法相關法規,特別是公共工程,依照法規僱主事實上就是榮工,應負責任。又依照勞基法第22條,必須依照法定通用貨幣作給付,也就是新臺幣,使用印尼盾與規定不和。在地方政府裁罰後,用一比一的比例,廢止聘僱許可,並協助移工進行轉出。而移工宿舍若違反規定也會有相關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