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旅宿缺工!開放僑外生當房務員 勞動部:估可補1500人

爲解決旅宿業缺工,勞動部將開放僑外生留臺可旅館及民宿從事房務、 清潔、訂房、接待或旅宿所屬餐廳外場。本報資料照片

爲解決旅宿業缺工,勞動部放寬中階技術人力行業,開放讓僑外生可從事旅宿業房務、清潔、訂房、接待或餐廳外場工作,除初聘薪資必須達3萬元、續聘3.3萬元,還必須取得交通部觀光署或其認定的產業公協會辦理的技術訓練課程80小時認證、或大專校院產學合作實習。勞動部官員說,據觀光署評估,將有1500名僑外生補充旅宿業人力缺口。

勞動部今預告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部分修正草案。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組長蘇裕國說,這次藍領審查標準修正新增開放旅宿業者可以聘僱我國大專校院副學士以上學位的僑外生,可在合法登記的觀光旅館、旅館及民宿從事房務、 清潔、訂房、接待或旅宿所屬餐廳外場等工作。

薪資門檻部分,初聘的經常性薪資需達3萬元,續聘則不得低於3.3萬元,同時還需要具備專業技術證明,包括接受觀光署或其認定的產業公協會辦理技術訓練課程達80小時以上,或者參與國內大專校院產學合作相關實習課程。但蘇裕國說,僱主面試後評估僑外生工作技能條件符合要求,也可以用較高的3.5萬元經常性薪資聘僱僑外生,就可免除專業技術證明。

此外,藍領審查標準也規定,旅宿業者申請聘僱僑外生的總人數,合計不得超過申請當月前二個月前一年僱用員工平均人數的30%,蘇裕國說,考量小型民宿業者,也規定最少得聘僱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