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底前開放僑外生從事房務 勞動部要求「初聘至少3萬元」

勞動部6日預告修正「僱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擬開放「畢業僑外生旅宿服務工作」,擬要求僱主可聘用副學士(二專或五專)以上學位的外國留學生、僑生及其他華裔學生可從事旅宿業清潔、接待等工作。(報系資料照)

旅宿業爆疫後缺工!爲滿足旅宿業人力需求,勞動部6日預告修正「僱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擬開放「畢業僑外生旅宿服務工作」,擬要求僱主可聘用副學士(二專或五專)以上學位的外國留學生、僑生及其他華裔學生可從事旅宿業清潔、接待等工作,但與其他僑外生中階技術人力相同,薪資要求初聘薪資要達3萬元、續聘要達3萬3000元以上。

依預告僱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指出,僱主申請聘僱畢業僑外生旅宿服務工作應檢附旅館業登記證、民宿業登記證等才能申請。

依現行規定,一定規模的旅宿業可以使用評點制聘用專業技術人才的僑外生,但不得從事如房務、清潔等基層工作。

「僑外生從事旅宿房務、清潔、接待工作估計8月底前上路」,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組長蘇裕國表示,預計7日預告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會明定初聘僑外生從事旅宿工作初聘薪資應達3萬元、續聘達3.3萬元以上,且要經國內求才等程序,不致影響國人就業,並且還會要求訓練時數等相關門檻。

此外,蘇裕國提及,現行外國學生在臺打工工作許可有效期限爲半年,預告的聘僱辦法則延長至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