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種疫苗造成流產? 無根據的保護只會造成傷害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日公佈國內新增1起疑似疫苗接種後嚴重不良事件,一名20多歲女性接種疫苗前一日驗孕顯示陰性,打疫苗後才知懷孕且產檢無胎心音,經接種者同意流產處置。
這個新聞一出來馬上有備孕的女生問我,這樣還能打疫苗嗎?打完發現懷孕怎麼辦?
我回答,打還是要打。
目前沒有任何證據顯示,肺炎疫苗會對孕婦造成任何安全疑慮,因此美加等疫區孕婦都是優先施打,畢竟媽媽們的免疫力就是比較弱。考量到副作用和個案不足,在利弊評估下,目前臺灣孕婦仍是不建議施打,但這不是說打了就會傷到胎兒。
回到新聞本身,早期流產的機率大概就是五分之一,心跳有了又停止是不少見的狀況,基本上兩節門診我就會遇到一次,隨着疫苗施打率變高,我想這不會是第一個案例,但在毫無證據力下,心跳停止比例又不低的狀況下,我覺得不能隨便把原因歸咎於打疫苗。
無根據的保護 只會傷害孕婦
這也讓我想到過去在充分研究下,國際間都是建議孕婦「不分孕期」可施打流感疫苗,但臺灣官方或部份同業也是建議滿十二週才能等,理由是三個月內流產比例高,避免瓜田李下、避嫌、被做不必要聯想,還是建議媽媽三個月後再打疫苗。
這個建議乍聽之下合理,但隨着在門診遇到幾次未滿三個月得流感,發燒、肌肉痠痛、又不敢吃克流感的媽媽,我就對這樣的建議完全不能苟同,如果我們要鄉愿地避免責任,那做那些研究要幹嘛呢?醫師的責任不就是清楚說明風險,讓病人選擇嗎?我只能說很感謝我診所的學長們,他們也都是相信科學,根據國際指南,把決定權還給醫師與病人。
某種程度這就和「三個月內不能說、不能運動、不能OO」免得被怪類似,如果大家(路人、醫師、孕婦家人)對於早期流產不能平常心的接受,不去認清這不是誰的錯,緊抓找戰犯的執念,那最終受害最深的就是大家最想保護的孕婦!
▲孕婦。(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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