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伴遊韓國 夫甩妻與乾姐同房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男子楊愷宇去年帶妻子潘彥榛、自己的乾姊陳麗惠和乾姊養父王萬進到韓國5日遊,楊男行程中與乾姊出雙入對,晚上還同房,並要求妻子與王男同房,讓妻子十分難堪。返臺後楊男與妻子分居,楊男還偕同乾姊到妻子老家附近舉牌誣陷妻子詐財,妻子憤而訴請離婚,法院認爲楊男行徑破壞夫妻情誼,判決准予離婚。

出雙入對還同房

判決書指出,楊男與潘女兩年前結婚,去年3月楊男與聲稱是乾姊的陳女過從甚密,動則對妻子暴力相向。4月楊男邀妻子、乾姊與其養父共同出遊,妻子雖不願,但仍隨同前往。行程中楊男和乾姊出雙入對,晚上也同房,楊男要求妻子與乾姊年邁的養父同房,令妻子十分難堪。潘女拒絕,並改與女導遊同房。

返臺後,楊男不但不回與妻子在臺中住處,並表明他要陪乾姊後逕自離開。妻子不堪折磨,整趟行程下來身心受創,虛弱無力,住進臺中醫院

舉牌誹謗逼簽字

楊男並未因此罷手,隨後誣指妻子偷乾姊的錢財鞋子,要求她到乾姊住處道歉。楊男在乾姊住處強脫妻子褲子,讓乾姊以注射針頭在臀部注射不明液體。潘女被注射後無力反抗,精神恍惚,楊男趁機要求她簽下悔過書,承認竊取陳女財物

潘女被迫簽下悔過書後,體力不支昏迷,送醫後由家人帶南投老家,並從此與楊男分居。楊男在今年4月偕同乾姊與王男到妻子老家的街頭告示牌誹謗妻子與其家人,寫着「潘女的父親偷摸大女兒胸部」、「潘彥榛向我們詐財好幾千萬」,並大聲在附近喧鬧。經潘女提出告訴,南投地檢署已依妨礙名譽罪起訴3人。

潘女指出,楊男今年4月與她約在南投縣仁愛分局討論離婚事宜不料他竟帶着陳女與其養父在街頭舉牌怒罵,讓她在鄰里難堪。 她不堪其擾向法院訴請離婚,但楊男始終沒有出庭說明,也沒有給予任何迴應。

據《聯合報》報導,法官傳喚當時帶團的女導遊曾雅萍證實潘女說法,並調閱南投地檢署起訴書,確認楊男等3人舉告示牌涉嫌誹謗潘女,已屬精神上的暴力行爲。法官判決,2人分居已一年多,從夫妻韓國出遊到丈夫舉牌誹謗等行爲,已形同陌路婚姻難以維持,判準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