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檢舉新制30日上路 限46項違規 桃議員憂110恐被打爆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檢舉新制30日上路,明訂46項民衆可檢舉的交通違規項目,包括危險駕駛、闖紅燈、違規停車、未禮讓行人等46項。(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提供/陳夢茹桃園傳真)

去年底公佈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明訂46項民衆可檢舉的交通違規項目,30日即將上路。桃園市警察局28日舉行工作報告,多名市議員憂心,新制檢舉項目限縮至46項,110報案電話恐會暴增。警察局強調會過濾案件,針對同地點、同報案事由只會派案1次,避免浪費警力。

市議員陳美梅表示,桃園區有很多地方本身停車位就不足,民衆很容易在紅黃線違規停車、並排臨停等,她很常接獲民衆投訴,住家門口被違規車輛擋住,無法正常進出入,要聯繫里長、警方請車主移車。她指出,30日交通檢舉新制上路,以後紅黃線違停無法檢舉,恐會導致110報案專線電話量暴增,詢問警察局是否有做好配套措施。

市議員蔡永芳說,交通檢舉新制限縮到46項,目的是要排除報復性的檢舉,但仍留有41項動態檢舉、5項靜態檢舉,盼能讓民衆有所警惕性。

警察局局長陳國進迴應,交通檢舉新制上路後,檢舉項目限縮剩46項,可預期110報案專線的電話量會增加,只要民衆打110檢舉,警方接獲報案便會派案,勤務中心會請各派出所派員至現場查看,若現場確實有違規情形便會告發。

陳國進坦言,有時會有民衆重複報案,這部分勤務中心會先篩檢過濾,針對重複性、密集性的報案會併案成1件處置。此外,交通大隊也已在各分局增設專人、專責協助處理違規告發案件,30日正式上路後會視情況做滾動式檢討。

警察局交通大隊長張仁杰補充,2021年受理民衆檢舉違規(臨時)停車共有32萬169件,因應新制上路,可預期民衆對一般路段紅黃線臨停將會改由110或1999反映,屆時警方受理民衆檢舉違規停車會耗費許多警力,警力派遣一定會受到一定程度的排擠,各警察交通相關單位已啓動應變措施,隨時會在取締交通違規的勤務上滾動式檢討。

另外,由於警察局長陳國進7月16日將屆齡退休,市議員李家興、曾玉春也共同送花祝賀,感謝他這幾年的辛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