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選調中“已生育三孩的教師”可加分,恐有損公平

教師選調中“已生育三孩的教師”也能加分?

據正觀新聞報道,近日,江西吉安縣教育體育局發佈的2024年縣城學校選調教師通知中,一項加分政策引發網友熱議。

通知顯示,此次縣城學校共計劃面向鄉鎮學校選調教師171名,爲此,吉安縣制定了詳細的量化評分標準,涵蓋多個方面。“人文關懷”加分項則爲其中一項,明確“符合政策已生育三孩的教師”可獲得5分加分,這引發了廣泛的關注與討論。

對當地這樣的做法,社交平臺上支持者有之。一些人將其視爲地方在人口政策上的創新嘗試,認爲此舉通過給予生育三孩的教師加分優惠,不僅關懷了教師個人及家庭,也傳遞了社會對多子女家庭的支持信號。

同時,不認同者亦有之。不少網友認爲,如此舉措不僅談不上“人文關懷”,而且以一種直觀的方式損傷了最爲基本的公平性原則。本質上,如此盲目的加分做法是在人爲製造不公,導致部分未生育或生育少子女的優秀教師在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損害了其公平競爭的權利和職業選擇的機會。

現實中,一個家庭是否生三孩有着多種考量,經濟狀況、身體因素等都要納入考量。在這種背景下,保障基礎性公平,不讓教師因爲各類客觀因素的制約喪失職業選擇的機會,就是地方在教師選調工作中要充分考量的。顯然,個別地方“教師選調三孩可加分”的做法已然脫離了這種範疇。

相關方面顯然要明晰的是,即便要鼓勵生育,除了要做好必要的基礎性生育支持外,有條件的地方還需要有正向的激勵政策,而不能以破壞基礎性公平爲代價。近年來,不少地方對生三孩的家庭發現金的做法,就是一種正向激勵。

回到此事去看,教師的選調工作首先要關注和考慮的,應該是教師的專業能力和教育貢獻。這應該是衡量教師是否被選調的硬性標準。即便要考慮特殊因素,增加人文關懷的內容,也該在確保基礎性公平的基礎上展開。如此,方能確保選拔結果的質量,更好爲學生提供優質的教育資源。

更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人擔憂,如果今後有更多地方和領域效仿此舉,那影響的範圍勢必更爲廣泛,也會讓被波及的人感到不公平。

就此去看,各地在探索激勵生育的做法時,顯然要平衡好生育鼓勵政策與職場公平之間的關係,不能顧此失彼。尤其是“教師選調三孩可加分”這樣的做法,在實施過程中更要謹慎對待,並根據現實情況不斷調整,以確保政策的合理性。

放在更爲廣泛的範圍看,各地不妨積極探索更具普適性和公平性、更多元化的支持措施,在爲育齡人羣提供支持和鼓勵的同時,也避免損害其他羣體的權益。這並非一件簡單的事情,將始終考驗相關方面的智慧。

撰稿/蘇士儀 編輯/馬小龍 校對/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