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水:城區買房最高可享受7萬餘元補貼

據江西省吉安市吉水縣人民政府網站8月7日消息,近日,吉水縣研究出臺了《關於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涉及購房補貼等13項措施。

城區買房最高可享受7萬餘元補貼

文件提出,凡在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在本縣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並辦理了商品住宅買賣合同備案的,每套由縣財政補貼1萬元。每月對在吉水縣範圍內購買新建商品住宅前100名的購房戶,並辦理了商品住宅買賣合同備案的每套由縣財政再補貼1萬元。對同一購房戶同時購買2套商品住宅並辦理了商品住宅買賣合同備案的,由縣財政對購房戶另補貼1萬元。

同時,再發放1萬元限定時間內使用的家居、家電、建材等記名式縣內消費券。並在此期間辦理了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的,在繳交購房契稅後將予以100%契稅補貼(比如:某套住宅用房總價100萬元,若按1.5%比例繳交契稅,則契稅1.5萬元將全部補貼返還;某商業用房總價200萬元,按3%比例繳交契稅,則契稅6萬元將全部補貼返還)。購房補貼按照先購後補的原則執行。

僅以上這些,3萬元財政補貼+1萬元電子消費券+約1.5萬元契稅獎勵,各類補貼超過5萬元。另外,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生育三孩的家庭購買吉水縣範圍內新建商品住宅的,由縣財政給予補貼2萬元。三孩家庭購房戶的各類補貼超7萬元。

階段性實行公積金“提貸並舉”

吉水縣還將加大公積金貸款扶持力度。購買新建商品房,夫妻雙方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家庭(至少有一方在吉安市範圍內繳存),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爲100萬元;本地單繳存人和異地繳存人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爲90萬元。

同時,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住房套數認定標準,住房套數認定範圍調整爲按本縣不動產登記部門和住建部門覈查確認。借款申請人(夫妻雙方)自有住房套數情況以購房所在地不動產登記部門和住建部門查詢的結果爲準。

階段性實行公積金“提貸並舉”,繳存人在本縣行政區域範圍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積金賬戶餘額後,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額度按照吉安市現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確定,提取額與貸款額之和不得超過購房總價款。在政策實施期間,如個貸率高於95%(含)時,此政策停止執行。該政策執行時間至2025年3月31日。

優化入學模式、落實稅費優惠政策

優化購房入學模式。購買新建商品住宅並完成合同備案的,允許購房戶的適齡子女憑藉其本人或者法定監護人購房合同在相應學校辦理入學。

落實交易稅費優惠政策。對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出售自有住房並在自有住房出售後1年內,在本縣範圍內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可按規定申請退還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於或等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佔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同時,進一步優化本縣二手房交易稅收徵管,納稅人申請辦理二手房交易稅收業務時,應當將納稅人申報價格與稅務機關的評估價格進行比對。如果申報價格高於評估價格,以申報價格作爲計稅依據繳納稅款;如果申報價格低於評估價格,以評估價格作爲計稅依據繳納稅款。對二手房交易計稅評估價格實行動態管理,根據房地產市場運行、價格變化等情況,原則上每年至少更新一次二手房(含非住宅商品房)交易計稅評估價格。

降低企業資金成本,優化商品房預售管理

文件要求,優化容積率計算規則和陽臺進深、建築層高約束條件。通過招拍掛方式新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的項目,配建的垃圾收集房、公共廁所、變電房(配電室)、開關站、開閉所,以及風雨連廊、首層架空層、上人屋面等作爲公共空間供業主免費使用的建築,建築面積不納入項目容積率計算;每戶住宅設置設備平臺水平投影面積之和不超過該套型總建築面積的3%且最高不超過5平方米的,不計算建築面積和容積率;超出前述部分面積,按其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和容積率。

在保證結構安全條件下,住宅項目主陽臺進深由不應大於1.8米調整爲不應大於2.4米,次陽臺進深由不應大於1.2米調整爲不應大於1.5米,在此進深內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建築面積並計入容積率,超出規定部分按全面積計算建築面積並計入容積率。各類陽臺投影面積之和不得超過該套型總建築面積的15%,超出部分按全面積計算建築面積並計入容積率。普通住宅建築標準層層高由不宜大於3.2米調整爲不宜大於3.6米;當層高大於3.6米時,按該層水平投影面積的倍數(建築層高的1/3倍)計算建築面積和容積率。已批未開工建設的項目,允許按此規定對原設計方案進行調整。

優化商品房預售管理。對吉水縣範圍內新建商品房項目,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對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的,辦理預售許可的最低預售形象進度爲預售樓棟施工至正負零。房地產開發企業根據項目建設進度、存在的困難等風險因素,以可售商品房作抵押申請重點預售監管資金,經吉水縣房地產領域涉穩風險化解工作聯席會綜合研判,確定重點預售資金監管額度,進一步優化預售資金提取,不斷提高預售資金管理服務水平。

降低企業資金成本。根據吉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優化市中心城區土地出讓市場有關措施的通知》(吉府辦字〔2023〕77號)文件,在2024年8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以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允許房地產企業在提供土地出讓合同和已繳納50%土地出讓金證明的前提下,按土地出讓金繳納比例分期辦理工程規劃許可、施工許可、預售許可和預告登記,分期辦理的工程範圍應能具備完整性、獨立性的發揮使用功能,且公共服務設施應在首期辦理範圍內。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教育設施配套費等報建費用(人防費用除外)可在首期取得預售許可證後3個月內繳清相應的費用。強化水電氣網集成服務,對房地產開發項目實行聯合勘驗、聯合設計,加快業務流程審批,降低企業水電氣網開發成本。

推進項目竣工備案。對於風險項目已售樓(幢)且逾期交付的,在符合項目整體質量安全要求,達到安全使用條件且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完備、建(構)築物按規劃許可圖紙實施建設等相應基本條件的前提下,對能滿足獨立使用功能的可進行分區分期驗收,開展規劃覈實、竣工驗收、竣工備案工作。

加強金融貸款支持力度。全面落實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加快推進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落地見效,健全合規房地產項目“白名單”制度,項目“白名單”准入條件按國家有關部委意見確定,金融機構不得另行增設前置條件,對暫不符合“白名單”要求的項目,針對性拿出解決方案,做到“能進盡進”、“應貸盡貸”,一視同仁滿足不同所有制企業房地產項目合理融資需求。

結合本縣實際,自2024年8月1日起,將住房公積金貸款保證金比例下調至3%。支持商業銀行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與房地產開發企業協商,適當調低按揭貸款保證金比例。對已收取的保證金,在符合解付條件時,住房公積金中心和商業銀行應及時解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