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證監局對中南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敏感時點向媒體透露信息對投資者造成誤導
6月5日電,江蘇證監局發佈關於對中南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經查,2024年4月20日,中南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與太盟投資集團、江蘇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就債務化解、引進戰略投資舉行座談會。
中南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在座談會後將與太盟集團洽談債務化解、股權交易合作事項告知相關媒體,媒體對此進行報道。
在ST中南股票價格連續11個交易日低於1元/股的敏感時點,公司向媒體提供與太盟集團洽談的信息,但未完整說明雙方僅就合作的可能性進行探討,尚無具體的方案或推進計劃,對投資者造成了誤導。
上述行爲違反了相關規定,決定對中南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公司在收到決定書的10個工作日內提交書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