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通出臺新版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

今天,記者從南通市住建局獲悉,市住建局、人民銀行南通市分行、金融監管總局南通監管分局三部門聯合發文出臺新版《南通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在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方面推出一系列創新措施。《辦法》將於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辦法》共十章四十條,主要內容包括總則、監管機構、監管銀行、監管額度、資金收存、應急機制、監督管理及附則等。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延續“政府監管,多方參與、專戶專存、專款專用”的原則,監管期限自項目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始,至完成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止。

《辦法》堅持政府監管模式、靈活調整監管額度,明確監管額度根據商品房項目房屋結構、工程造價、交付條件等因素,結合一定比例調節係數確定,並根據實際情況動態調整。(南通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