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人臉辨識淪裝飾品?矯正署:並非事實

法務部(本報資料照片)

針對媒體報導,法務部矯正智慧監獄人臉辨識,需花費數十秒,淪爲「裝飾品」,矯正署今晚以新聞稿迴應,強調媒體報導內容並非事實

矯正署表示,矯正署規劃「智慧監獄建置計劃」時,均依據監獄行刑法、羈押法及相關授權辦法合理運用科技設備蒐集、處理、利用收容人之個人資料,並注意收容人尊嚴,以及相關資料刪除及保密規定。因此矯正署「智慧監獄建置計劃」運用人臉辨識科技,均系依據前述法律規範下執行。

至於媒體質疑「矯正機關智慧監控系統建置及影像資料庫分析應用計劃」採購驗收問題,矯正署指出,該計劃屬於「智慧監獄建置」先期計劃,主軸着重於「智慧監控系統」軟體「研發」及「先期實驗」。

矯正署表示,相關採購均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以公告上網採公開評選方式辦理專案管理廠商資訊服務廠商招標採購,以進行後續軟體系統開發;矯正署在採購過程中亦延請專家學者協助審查,確保採購程序之正當及公平。至於驗收部分,亦依計劃需求及契約規定,測試各項功能後,始完成驗收,並無媒體指稱「僅驗部分功能」情事

矯正署說,受限於「智慧監控計劃」初期經費不足因素,以致規劃時部分機關僅能以新(數位)舊(類比)硬體並行方式進行建置,連帶造成系統功能受舊式硬體效能影響甚大;且建置後各機關舊有硬體持續老化,致使系統功能效益(如影像分析功能)受到影響。矯正署將持續督請建置機關於合約存續期間儘速洽廠商調整、強化管理同仁互動教育訓練,並配合後續硬體更新,提升各項功能並提升監看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