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引美議員收賄遭判13年!林益世泣:若再一次不會收錢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臺北地院6日審理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下圖/資料畫面)涉貪案檢方引用美國議員收賄遭判13年的案例,痛批林不能拿「選民服務」當作貪污藉口林則數度落淚說,「如果再重來一次,我絕對不會收錢!」

檢方表示,美國衆議員威廉(Willam Jefferson)收賄爲特定廠商推動西菲電信計劃,去年底已被美最高法院判刑13年定讞,入獄服刑。檢方說,該案和林益世案的案發時間內容都很像,威廉也如同林益世將收賄解釋爲「選民服務」。

主任檢察官鄭堤升引用《莊子名句,「竊鉤者誅,竊國者侯」痛批林益世,強調《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已是普世價值,要求重判林,不讓臺灣成爲民代藉「選民服務」圖謀私利的天堂。檢方更舉美日案例,都證明「選民服務」屬於立委職務,「拿錢辦事觸法」。

對此,林益世聽了臉色鐵青,頻頻哽咽、啜泣,直呼不應該做錯事,「若再有一次,我不會收錢」,但強調選民服務和立委職權無關,就不算貪污,堅不認罪。林的律師團則認爲,檢方將「選民服務」擴張解釋得太離譜,如果部長請立委吃飯喬法案民衆委託抓貓,那算收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