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公佈性侵幼兒園資訊 蔣萬安喊話中央修法

臺北市長蔣萬安。(劉彥宜攝)

臺北市某私立幼兒園園長之子去年涉性侵女童,引發討論和衆怒。監委16日立案調查臺北市政府是否善盡調查及監督之責,並公佈幼兒園姓名和涉案者資訊等。臺北市長蔣萬安表示,受限於《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希望監院、NCC和衛福部等共同討論修法,有無保密義務的例外規範。

監委16日公佈幼兒園姓名和涉案者資訊,監委表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媒體報導並未揭露幼兒園名稱及涉案者姓氏,立法精神是爲避免曝露被害兒少身分資訊,造成二度傷害,而非包庇加害人。

蔣萬安指出,《兒少權法》第69條規定,「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對下列兒童及少年不得報導或記載其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市府配合監院調查,也希望監院、NCC和衛福部等共同討論,可以有更明確的標準,讓地方政府在第一線執行時有規範可以依循。

蔣萬安指出,請市府同仁盤點適用法律上可以讓中央共同討論修法之處,包含《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媒體公佈、報導相關得以識別被害人的資訊,有無保密義務的例外規範。

至於現階段是否會公佈,蔣萬安則說,依過去遵循原則和處理方式進行。